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3日)進行第101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九日作供。黎承認曾在Twitter提及把支持設立《香港國安法》的港區人大和政協列入美國政府的制裁名單。
囚車今早到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紫色外套和白恤衫, 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展示《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於2020年5月23日向黎發送附圖片訊息,指「港區人大和政協發表聲明支持設立港區國安法」,陳當時指「賣港賊,制裁名單?」,黎回覆是好建議,指自己已在Twitter 上公開他們,美國政府應否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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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團隊,前為彭耀鴻, 後為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庭上指,是參考了陳沛敏的提議,故轉發給李兆富,讓他在Twitter發佈,他當時亦同意因這些人支持削弱香港自由。至於帖文加上標籤「#Magnitsky Act( 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指標籤由李兆富加上,稱當時他對此法案沒詳細了解,只知與制裁相關,亦沒有留意標籤。
辯方律師團隊,前為彭耀鴻, 後為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沛敏及張劍虹均反對 黎堅持推「一人一信救香港」 因為「I was the boss」
辯方展示《蘋果》2020年5月23日頭版報道「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指,當時希望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同日陳沛敏向黎傳送黃之鋒的FB截圖,黃之鋒發帖文質疑「真係冇理由叫人哋國家嘅總統SaveHK。」黎當時回應陳沛敏,指黃之鋒說甚麼不重要,亦不同意其說法,指當時是緊急時候,唯一辦法就是勇敢,指「現在對付中共已經沒有其他辦法了」。
黎庭上承認,當時知道很多人不同意「一人一信救香港」的行動,包括李柱銘、陳沛敏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辯方問那麼黎如何推出此行動?黎指因為「我是老闆(I was the boss)」。
辯方播放2019年7月10日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DD)訪談片段,黎指「香港正在為與你相同的價值觀而戰,意味我們正在你的敵方陣營中為你的戰爭而戰⋯」。黎解釋,意指香港人、抗爭者「正在敵方陣營中為你的戰爭而戰」,而「戰爭」是指一場「價值觀之爭」, 強調香港在中國境內唯一一個與美國價值觀相同的地方,如能夠抵抗中國侵蝕自由,意味港人與美國有著同樣的戰爭。
有外國領事館職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曾向美媒指「香港為美國而戰」 指為比喻與價值觀一致
辯方指黎於被捕後,於2020年9月1日接受警方查問時,警方向黎展示《文匯報》於 2019年10月15日題為「肥黎默認『為美打仗』 政界批賣港禍國」的報道,指「黎智英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六十分鐘時事雜誌》訪問時稱,港人在港英時期培養出『與西方一樣的價值觀』,如法治、自由市場、財產權等,是中國『沒有的』,揚言中國是想奪走港人的『自由』,形容這是『中美新冷戰』的第一場仗,變相承認香港的反政府事件是『為美國打仗』,『我們要抗爭,否則只會一無所有。』」,並聲言自己會「負起抗爭的責任」,對年輕人站出來抗爭覺得感動。
辯方問黎當時香港是否為「美國而戰」?黎庭上指不是,強調香港並非為了美國而抗爭,而是為香港人自身、為反抗中國侵害港人自由,而港人價值觀與美國一致,並非指香港為美國而戰。辯方問黎當時是否為美國說話、美國是否黎的「主子」?黎否認,強調是指香港與美國價值觀一致,並非指與美國有實質聯繫。
黎於《華爾街日報》撰文指中國經濟崩潰 政權亦將崩潰
辯方再提到《華爾街日報》於2019年9月30日刊出的〈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 ,文章提到若中國經濟崩潰,其政權合法性亦會崩潰。法官李素蘭關注,黎的文章是否指經濟崩潰(economy implodes)後中國亦崩潰?黎指是因為中共正在發展經濟,如果經濟崩潰,其合法性亦會崩潰,黎強調文章只是其預計。
法官李素蘭再問及,黎早前提到劉祖廸與他會面時提到「支爆」,但黎稱從未聽聞「支爆」?黎解釋,他從未聽聞「支爆」一詞,因「支」是以前對中國的稱呼,而「支爆」是劉祖廸提出的預計,與其文章的「China’s economy implodes」無關。 法官杜麗冰再問及,黎沒聽聞「支爆」但不是指沒聽聞過「China implosion」?黎確認,指當劉提出「支爆」時,他不明白其意思。
警方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女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100天聆訊中,就黎把旗下離岸公司「LACOCK 」及相關銀行戶口轉讓給陳梓華,黎指是其助手Mark Simon因知陳無法開設戶口而提供協助;但法官李運騰質疑,陳梓華的私人生意與黎有何關係?黎解釋他當時只想幫助陳,形容自己常助人,而他認識陳,又拜托陳平息勇武派的暴力行為,故向陳轉讓公司及銀行戶口只是舉手之勞。另黎又回應法官追問時承認《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關注國際社會對《香港國安法》的反應,希望外國支持香港 。另黎智英Twitter個人帳戶帖文以標籤(hashtag)方式提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甚至有轉載IPAC帖文,惟黎聲稱不認識IPAC,強調撰文後交給李兆富(Simon Lee) 編輯及發佈,遭法官多番質疑黎是否有閱讀帖文內容,李如沒獲得黎同意,卻用黎帳戶為IPAC宣傳並不合理。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3日)進行第101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九日自辯。辯方引述《文匯報》一篇文章提到,黎智英承認香港的反政府事件是「為美國打仗」,黎庭上辯稱,當時指香港跟美國打同一場價值觀戰爭,只是一個比喻,指香港實際上是為自己而戰,爭取自由,指為美國而戰只是比喻美國與香港共同持有相同的價值觀,並否認美國是其主子。黎又承認,曾在Twitter提及把支持設立《香港國安法》的港區人大和政協列入美國政府的制裁名單。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紫色外套和白恤衫, 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播放2019年7月10日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簡稱FDD)訪談片段,黎指「Hong Kong is fighting a war of the same values as you. It means that we’re fighting your war in your enemy camp. (香港正在為與你相同的價值觀而戰,意味我們正在你的敵方陣營中為你的戰爭而戰)⋯which is fighting the same war you have with China. (就是你們與中國的同一場戰爭)。」
黎解釋,「我們正在你的敵方陣營中為你的戰爭而戰」中的「我們」,意指香港人、抗爭者;而「戰爭」是因為「冷戰」是一場「價值觀之爭」, 強調香港在中國境內唯一一個與美國價值觀相同的地方,如果能夠抵抗中國侵蝕自由,意味港人與美國有著同樣的戰爭。
左為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辯方指,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當時亦在場,辯方問黎有否與二人討論如何以核武對付中國?黎重申,「核武」只是比喻,代表美國的價值觀。
庭上播放黎2020年5月於台灣的訪談節目「Yahoo TV 鄉民來衝康」,黎透過電話連線接受主持尹乃菁及趙少康訪問,黎笑指「我們很想 CIA(中央情報局)、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想很外國影響我們,因為他們的支持是我們唯一能夠撐下去的,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
辯方提到黎當時笑著回應提問,黎庭上指因這不是事實。辯方指黎早前提到香港示威受美國影響屬於謠言。辯方指黎於被捕後,於2020年9月1日接受警方查問時,警方向黎展示《文匯報》於 2019年10月15日題為「肥黎默認『為美打仗』 政界批賣港禍國」的報道,指「黎智英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六十分鐘時事雜誌》訪問時稱,港人在港英時期培養出『與西方一樣的價值觀』,如法治、自由市場、財產權等,是中國『沒有的』,揚言中國是想奪走港人的『自由』,形容這是『中美新冷戰』的第一場仗,變相承認香港的反政府事件是『為美國打仗』,『我們要抗爭,否則只會一無所有。』」,並聲言自己會「負起抗爭的責任」,對年輕人站出來抗爭覺得感動。
辯方問黎當時香港是否為「美國而戰」?黎指不是,香港的抗爭與美國無關,強調港人並非為了美國而抗爭,而是為香港人自身、為反抗中國侵害港人自由,而港人價值觀與美國一致,並非指香港為美國而戰。
文章後段引述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評論指,「回歸至今,中央及特區政府一直堅守『一國兩制』,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保障,黎智英的言論完全不實,明目張膽地為其美國『主子』說話。」辯方問黎當時是否為美國說話、美國是否黎的「主子」?黎否認,強調是指香港與美國價值觀一致,並非指與美國有實質聯繫。
黎智英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後)主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再提到《華爾街日報》於 2019 年 9 月 30 日刊出的〈There’s Hope for Freedom, Even in China〉(即使在中國也有自由的希望),文章提到「If China’s economy implodes, so does the regime’s legitimacy. Even if communist China doesn’t fall, Xi jinping’s empire will. (若中國經濟崩潰,其政權合法性亦會崩潰,即使中共不倒下,習近平的帝國也會倒下。)」法官李素蘭關注,黎的文章是否指經濟崩潰(economy implodes)後中國亦崩潰?黎指是因為中共正在發展經濟,如果經濟崩潰,其合法性亦會崩潰,而習近平須為此負責,黎強調文章只是他的預計。
法官李素蘭再問及,黎早前提到劉祖廸與他會面時提到「支爆」,但黎稱從未聽聞「支爆」?黎解釋,他從未聽聞「支爆」一詞,因「支」是以前對中國的稱呼,而「支爆」是劉祖廸提出的預計,與他在文章提到的「China’s economy implodes」無關。 法官杜麗冰問法庭翻譯的為何?法庭翻譯指應直接譯成「支爆」,因為「支」是針對中國的貶義詞,現已不用。法官杜麗冰再問及,黎沒聽聞「支爆」但不是指沒聽聞過「China implosion」?黎確認,指當劉提出「支爆」時,他不明白其意思。
辯方再展示黎於 2020年5月29日刊於《紐約時報》題為「Do My Tweets Really Threaten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我的推文真的威脅到中國國安嗎?)」,文章提到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宣布,香港不再被視為擁有與中國不同的自治權,而這是維持香港與美國特殊貿易地位的條件,這些措施出於衝動,但必須仔細考慮後果。黎解釋,因有關措拖會削弱香港的價值,香港是國際貿易中心,如香港對中國的價值愈低,就愈容易受中國干擾,而價值指金錢上的價值,因香港對中國而言有如瑰寶(we are a treasure to China);文章又提到,「I hope, for example , that the US government does not completely lift Hong Kong’s privileged economic status (我希望美國政府不要完全取消香港的特殊經濟地位)。」黎指這是他撰文時真誠希望。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5月21日向陳梓華傳送《HK01》有關《香港國安法》即將生效的報道連結,指「X街打到嚟喇!」,問黎為何這樣說?黎稱,因確認《香港國安法》即將生效。辯方指,文章沒提到《香港國安法》具體內容?黎指,恐《香港國安法》因聽聞是嚴苛措施。辯方問黎於 同年5月22日發出首個 Twitter 帖文,是否與他提到「X街打到嚟喇!」有關?黎指兩者沒直接關係。
警方在法院外加強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又展示黎與李兆富的WhatsApp 對話,黎提到是開設 Twitter帳戶的好時機,讓全世界都知道香港今後的情況。辯方問黎為何指當時是「開設 Twitter 帳戶好時機」?黎指就是想讓全世界都知道香港將發生甚麼事。辯方追問《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才實施,為何他要這樣說?黎指當時已確定《香港國安法》將生效,故他開設 Twitter 帳戶。黎向李兆富稱「《香港國安法》將在《基本法》上實施」,辯方問黎為何這樣說?黎稱是他閱讀報道後的印象,認為《香港國安法》將取代現有制度。黎稱「CCP’s total disregard of our rule of law」(中共完全無視我們的法治),黎解釋,因他認為《香港國安法》會凌駕《基本法》及法治。黎發送的訊息提到「MB」,法官多次問及甚麼是「MB」,黎稱不知道。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複製訊息給李兆富?黎稱不記得,認為「MB」應是一個下款。
黎在訊息提到「In response to this newfangled illegal National Security Act Hong Kong version(回應這個新奇、違法《港版國安法》)」,法官李素蘭問「newfangled」是否黎所用的字眼?黎稱有時會用此字眼,意指新時尚的東西(something new fashion)。法官杜麗冰問及,若訊息由他撰寫,為何要加入「MB」?黎稱不知道,但強調因他完全明白訊息內容,故訊息應是他撰寫。
黎智英著張劍虹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辯方提到2020年5月22日黎發布首個 Twitter 帖文,黎著張劍虹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據 WhatsApp訊息,黎向張劍虹稱「請考慮《蘋果日報》發動一人一信救香港,我們印製一人一信救香港信封,在星期日或星期一派,每份報紙內含十個信封,之前一日《蘋果》頭版廣告預告一」。
黎又將向Mark Simon傳送的訊息再傳給張劍虹,提到如果透過普通郵件寄送,需要一個月時間,所以可以使用普通郵件,Mark Simon建議使用 Twitter 標籤特朗普,所有讀者要做的事,就是拍下報紙上的信件後寄給他們或在網上聯署,然後會將其轉發至特朗普Twitter 帳戶、Facebook 和白宮請願專欄,而當時下款為「T」。黎稱不知道「T」,亦沒問 Mark Simon 誰是 T,認為只是一個誤會,指沒有《蘋果》同事叫「T」。
法官李運騰問,黎向張傳訊息時是否有剪貼?黎稱有可能。辯方指針對李宇軒的供詞,「T」是陳梓華的Telegram名稱,問訊息中的「T」是否指陳梓華?黎稱不是,因李兆富不認識陳。
法官李素蘭問黎為何覺得「T」不是陳?黎重申兩人不可能認識,又指李兆富不牽涉他與陳梓華之間的事情,自己僅從庭上知悉陳Tg帳戶是「T」。黎又指,自己當時不認識SWHK,也沒與李兆富聊過SWHK。法官李素蘭追問可能陳、李兆富透過他人認識?黎稱不會,指自己與李兆富關係密切,若他認識陳,能感受到,重申訊息內的「T」只是打錯。辯方再問黎同日發布首個 Twitter 帖文,與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是否有關?黎稱沒關係,但就算有,也不記得當時想法。
辯方展示《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於2020年5月23日向黎發送附圖片訊息,指「港區人大和政協發表聲明支持設立港區國安法-RTHK」,陳當時指「賣港賊,制裁名單?」,黎回覆「I see. Good suggest(好提議)」,陳再表示「張相和唐英年的發言disgusted many Hong Kong people(令很多香港人反感)」,黎回應稱「I’ve already out them on my Twitter: should US government out (put) these people on the sanction list? (我已經在 Twitter 上公開他們了:美國政府應否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辯方再展示黎同日發出的Twitter帖文,內容提到「should US government put them on the sanction list? #Magnitsky Act」。
庭上展示黎與李兆富的對話,黎附上一張唐英年與多名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一同手持支持「支持國安立法 護航一國兩制」標語的相片,下款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黎庭上指,是參考了陳沛敏的提議,認為是好建議,故轉發給李兆富,讓他在Twitter發佈。
辯方問黎為何當時提到「美國政府應否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黎指,因陳沛敏提議,而他亦同意,因這些人支持削弱香港自由。辯方問黎於2020年5月時是否知道《香港國安法》的內容?黎指不清楚詳情,但根據當時新聞報道,知道《香港國安法》會凌駕《基本法》及法治。黎指,從不同渠道,如泛民之間均有提到此說法。至於帖文加上標籤「#Magnitsky Act( 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指標籤由李兆富加上,稱當時他對此法案沒詳細了解,只知道與制裁相關。他亦沒有留意標籤,一般而言他不會在意。
黎翌日再向陳沛敏發錄音訊,提到「我依家開咗個Twitter都幾哄動下,你可唔可以每日就住一啲新聞有啲idea,你每日畀一個Twitt我呢,呀,畀一個sentence我呢。」辯方問之前黎有否要求陳提供資料?黎指應該有,又指當時非常需要發Twitter帖文,但黎沒時間自行找資料。
辯方另展示《蘋果》2020年5月23日頭版報道「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指,當時希望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同日陳沛敏向黎傳送黃之鋒的FB截圖,黃之鋒發帖文指「睇到都嚇咗一跳,報紙名義發起聯署都係後話,問題在於完全唔符合爭取跨黨派,即bipartisan支持嘅準則,大國政治局勢影響香港係事實,美國最有本錢反擊中共都係現實,但表露無遺畫公仔畫出腸叫特朗普拯救香港,仲用頭條去谷Hashtag TrumpSavesHK,睇到真係覺得有啲骨痹同埋肉麻,更加望唔透美國民主黨嘅國會議員睇到有咩感覺⋯⋯搵國際盟友梗係緊要!我都做咗四五年,但真係冇理由叫人哋國家嘅總統SaveHK。」
黃之鋒曾在FB指《蘋果》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叫特朗普拯救香港,形容是「有啲骨痹同埋肉麻」。(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當時回應陳沛敏,指黃之鋒說甚麼不重要,不同意黃的看法,任何能確保有幫助的,都要用,又指知道很多人不同意,包括 Martin(李柱銘),但認為現在是緊急時候,不能假裝小心和聰明。唯一的辦法就是勇敢,指「現在對付中共已經沒有其他辦法了」。黎庭上指,他知道很多人不同意「一人一信救香港」的行動,如李柱銘,但不能假裝小心,只有勇敢可才可對付中共,當時必須採取一切措施來阻止《香港國安法》。
辯方再問,當時黎仍真誠相信自己的說法?黎確認,並指陳沛敏及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亦不同意此行動,辯方問那麼黎如何推出此行動?黎指因為「我是老闆(I was the boss)」。黎指,當時應該有同事向他提議此行動,應該是《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提出。
辯方展示2020年5月25日「一人一信救香港」刊於《蘋果》A3版面,黎同月擔任《壹傳媒》集團主席(executive chairman),問黎是否因為《香港國安法》即將實施而有此舉動?黎確認,又指希望承擔整間公司責任。
辯方問黎想承擔整間公司的責任,是否與「一人一信救香港」有關?黎稱,是與之後的事情有關,「面對即將來臨的《香港國安法》,傳媒工作變得非常危險。正如我所說,作為一個老闆,我應要承擔整間公司的責任 ( As I said as a boss, I should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to face that danger)。辯方再問,黎當時不知道《香港國安法》內容,為何說「傳媒工作變得非常危險」?黎指,因為知道《香港國安法》將是非常嚴苛且具損害性,將會損害言論自由。
2020年5月26日,黎智英接受美國霍士新聞(Fox News)訪問。(片段截圖)
辯方播放2020年5月26日,黎智英接受美國霍士新聞(Fox News)訪問片段,當時即將實施《香港國安法》,黎被主持問及如何令中國改變時指,美國可制裁中國官員的帳戶、凍結其貪污的資金(corrupted money),制裁中國的科技,美國可以從多方面向中共施壓。辯方問黎當時是否提倡制裁中國官員貪污的資金?黎同意。
辯方再問黎指要制裁中國的科技,是否提倡向中國採取敵對行動?黎否認是敵對行動,而是制裁。辯方再問黎是以中國作為國家制裁,還是制裁中國人民?黎指是以國家制裁。辯方指黎在訪問中沒明言要阻止《香港國安法》?黎指,整體效果是希望阻止《香港國安法》。
辯方展示張劍虹與黎之間的對話,張引述桑普於D100節目《左右大局》中提到美國會實施制裁,黎當時回應「我看是真確的,但對中國阻嚇力不大,我期望更嚴厲的制裁。」辯方問黎為何「期望更嚴厲的制裁」?黎指,因為訊息提到的制裁並不嚴厲,而「阻嚇」應該意指阻《香港國安法》實施,他當時認為措拖並不足以阻止《香港國安法》通過。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5月27日發佈的Twitter 帖文,附上霍士新聞頻道的訪問的連結,內容大意為感謝@MariaBartiomo 關心他和香港,將繼續「#Fightforfreedom」,指「#CCPChina」必須改變,否則將對世界各地的自由構成威脅,所以必須盡力採取行動;另一帖文則提到應對違反人權普世價值的「#CCPChina」 官員進行制裁,各國應停止出口技術。黎承認,兩篇帖文都應該由他撰寫。但及後黎指在帖文發布前沒與李兆富在Whatsapp提及帖文內容,又改口指帖文並非由他撰寫。
黎另一則標籤時任美總統特朗普的帖文,指特朗普言出必行,提到如果中國通過《香港國安法》,將有嚴重後果。(AP圖)
同日另一則標籤時任美總統特朗普的帖文,黎指特朗普個言出必行的人,提到如果中國通過《香港國安法》,將有嚴重後果。帖文又提到,最有效的制裁是凍結中國官員在美國的銀行帳戶,揭露他們的腐敗,認為行動不僅受「 #HKers」 讚賞,亦會受其他「 #CCP」 鎮壓的人及每個渴望自由的靈魂讚賞。辯方問到為何要制裁中國官員?黎指,因他們提出實施《香港國安法》。
就黎向張劍虹稱推行「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由《蘋果》收集讀者信件再寄給時任美總統特朗普,惟因寄件需時,李兆富建議《蘋果》拍下讀者信件後,在 Twitter標籤特朗普。辯方問此計劃最後有否繼續?黎指,計劃最終沒實行。
法官李運騰指不明白,信件印在報紙上,是呼籲讀者自行寄給特朗普?黎稱不是,是寄給《蘋果》,再由《蘋果》寄給特朗普。李官追問《蘋果》收集信件後,沒有再跟進?黎解釋,因《蘋果》沒拍下讀者信件及在 Twitter 標籤特朗普,故認為計劃最終沒實行。法官李素蘭問到《蘋果》最終亦沒寄信?黎指,因為寄信需要1個月,認為已沒用。法官杜麗冰則問到《蘋果》是否丟掉了讀者的信件?黎稱不知道,甚至不知道收到多少信。
就2020年5月27日《蘋果》版面印有「三大方法向特朗普表達訴求」,即透過Twitter、Facebook 及白宮聯署,黎認為原先做法可能演變成上述3個方法。法官李素蘭問黎是否知情?黎稱不記得;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是指他當時知道,但現在忘記了?黎確認他當時應該知道。辯方再問為何計劃最後沒實行?黎稱不知道,又指相比在Twitter標籤特朗普,自己較傾向寄信予特朗普,因較「戲劇性」 (dramatic)。
辯方展示《蘋果》「一人一信救香港」的版面,黎指信件內容由Mark Simon 撰寫,黎確認自己同意內容。辯方再展示黎於2020年5月27日與張劍虹的 WhatsApp對話,當中張向黎發送《蘋果》的新聞連結,關於特朗普對「香港國安法」感「不悅」。黎庭上指,當時特朗普正對中國官員實施制裁,以阻《香港國安法》推行。辯方問,中國的企業是否與實施《香港國安法》相關?黎認為沒有,辯方再問黎有否研究為何當時有人提出制裁中國企業?黎指不知道。
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AP圖片
辯方播放黎於2020年 5 月 28 日接受《彭博社》訪問片段,黎當時提到最有效的制裁是特朗普針對中國官員貪污的利益實施制裁,辯方問黎是否真誠相信此說法?黎同意。 辯方展示同日黎接受《 BBC》 訪問,題為「黎智英:強制執行《國安法》便是香港末日,期待美國嚴厲制裁」,當時黎提到「行動可令中方猶豫是否要實施此嚴厲的法律。辯方問黎提及的「行動」意指甚麼?黎指制裁。
辯方又提到黎於接受訪問前收到張劍虹的訊息,張轉發時任國務卿蓬佩奧針對《香港國安法》實施所發的聲明,當中提到蓬佩奧向國會證實,香港不再享有美國法律所規定、與 1997 年 7 月之前的相同待遇。黎指似乎美國會有更嚴厲的制,黎強調只是他「wishful thinking(一廂情願)」的想法。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