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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認煽動罪及洗黑錢罪 判囚32個月

國安案例

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認煽動罪及洗黑錢罪   判囚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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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認煽動罪及洗黑錢罪 判囚32個月

2024年12月26日 09:44 最後更新:09:44

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於節目發布煽動言論及使用銀行帳戶清洗逾1000萬元犯罪得益,2022年10月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及「洗黑錢」罪,被判囚32個月,並充公487萬港元資產。

被告尹耀昇被控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指,他於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和上載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以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司法、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加深不同階層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官判刑時指出, 尹承認主持、製作的節目,涉及煽惑他人抗拒或推翻中國共產黨、投擲汽油彈、實行私刑、參加「公民抗命」、宣揚「港獨」、推動「35+ 初選」,以及支持已潛逃台灣的罪犯;涉案節目流傳甚廣,當時本港正經歷連串、持續而且嚴重的暴力、衝突和違法行為,在這種社會氛圍和環境下,依然作出煽動行為,明顯是「火上加油」,加劇破壞社會安寧和治安的風險。

尹耀昇原被控煽動、洗黑錢等10罪。他承認其中1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及3項洗黑錢罪, 法官謝沈智慧正式下達充公令,下令尹在6個月內交出可變現的487萬元資產,尹被控的其他6罪及其助手利寶麗面對的2罪,均可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若尹無法於限期內交出資產,則需加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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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連登」發布針對司法人員等煽動言論 判囚8個月

2024年12月26日 15:07 最後更新:15:07

無業男在「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性言論,於2022年12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作為罪」,被判監禁8個月。

被告蔡振諾,被控於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在「連登討論區」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和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20個月間,以「硬膠匈奴」帳戶身份,在「連登討論區」發布共37則具煽動性訊息,包括言論、照片或圖片,意圖引起藐視中央、港府及司法,甚至加以制裁等。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案時指,被告不但要求其他國家實施制裁,更多番要求對官員、公職人員等使用武力,當中有言論針對曾經處理個別法庭案件的司法人員,危害他們的人身安全,故需處阻嚇性刑罰,以防他人將此等極端違法主張付諸行動,判其入獄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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