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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機煽動仇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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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機煽動仇恨政府

2025年01月06日 19:43 最後更新:19:57

九龍灣上周五(1月3日)發生一宗致命車禍,由於有不同車Cam拍得事發經過,引發網上大量討論。

當時一名27歲姓黃電單車司機,疑因逃捕警方截查,被警察電單車尾隨,當黃姓鐵騎士駕電單車高速駛至宏基街近郵政大樓外時,有一名40歲休班男海關關員懷疑想協助警方,站到路中心「攔車」,但電單車沒有收慢直衝而至,雙方發生擦撞,休班男海關的手疑觸及鐵騎士頭盔,然後整個人凌空飛起墮地打滾避開電單車;而鐵騎士隨後人車失控,整架電單車向左翻側,滑行約10米撞柱,鐵騎士身亡,休班關員則受輕傷送院。

據了解,在案發當日,警方在調查期間,已經以涉嫌《干擾汽車罪》拘捕一名40歲男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9條,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登上一部車輛或干預該車輛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首先,事件損失生命,令人傷感,這是任何人都不想見到的結果。

其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市民都應遵從警方指示,尤其在繁忙的公路,更應聽從警方的停車指示行事。若不聽從指示,可能因逃避警方追捕,而令自己和周圍的人陷入危險之中。據說涉事電單車沒有按法例正確展示行車證,而受到警方注意截查。

第三,涉事關員的行為有無違法,相信警方調查後,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這種不正常死亡的情況,亦會召開死因庭研訊。現在各方都不宜對涉事的關員有無犯罪,妄下定論,政府會按法律處理。

另一方面,事發後網上有大量評論,把事件政治化,主要有兩個方向:

1.     挑動反政府情緒,指警方會偏幫涉案的海關關員,對事件不會有公正的處理。

警方對任何案件,都會作公正調查,無關涉事人的職業。就如今的事件,以「干預車輛罪」為例,警方要調查涉案人有無干預車輛;若有干預,有無「合理辯解」去進行干預。另外,市民若目睹罪案發生,懷疑涉案者犯了可逮捕罪行,可行使公民拘捕權。警方亦要調查試圖阻截鐵騎士的涉案人有無權力行使「公民拘捕權」,另外有沒有運用「合理而且合符比例」的武力,進行拘捕。警方需要時間詳細搜證,才能作出決定。

2.     挑動警方和海關的矛盾。網上有不少幸災樂禍的聲音,諷刺警方有之,諷刺海關有之,想警方和海關打交亦有之,希望紀律部隊不要受這些謠言影響。

由這宗意外事件可見,還有不少人想把所有事情政治化,一有機會,就出來煽動仇視政府情緒,想香港越亂越好。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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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

 

西方對香港的雙重標準,真的到了令人齒冷的地步。

「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發表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跌至歷史新低點,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140。「無國界記者」指,香港的情況跌入「非常嚴重」範圍,歷史上首次在新聞自由地圖上顯示為最差的紅色,外媒被拒入境,本地傳媒又被查稅等等。

我專門去「無國界記者」網站看一看它的排名,看看比香港排名高的地區,有什麼新聞自由操作,值得香港學習觀摩。

看到台灣排24。台灣綠營政府對不喜歡的媒體直接關停,在2020年就決定不續牌給藍營電視台中天新聞台,理由是中天新聞台內控機制失靈,以及持有人蔡衍明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用「無國界記者」的標準,這些理由全是莫須有的理由,可能「無國界記者」喜愛獨派政府,就把台灣捧到天上去。

看到美國排57。美國的新聞有那麼自由嗎?據記錄美國違反新聞自由的智庫「新聞自由追蹤者」數據顯示,2022年全美發生128起違反新聞自由的事件,其中攻擊新聞記者40宗,逮捕或起訴15宗。2023年,美國至少12名記者被捕及面臨指控,多名記者因正常新聞報道遭刑事定罪。所以說香港起訴記者,美國對記者也絕不客氣。

到特朗普政府上任就更厲害了,他把《美國之音》封掉,因為那裏有很多他不喜歡的記者。美國政府亦以「媒體年度輪換計劃」為由,更換傳媒在官方大樓內的採訪資格名單。被撤銷的4間媒體,都曾報道特朗普負面新聞。特朗普對《美聯社》最不客氣,因為《美聯社》不肯把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特朗普一度直接禁止《美聯社》進入白宮採訪。

當然更嚴重的是殺害記者了,這些情況屢見不鮮。當中最典型的是「維基解密」公開的美國駐伊拉克軍隊一段秘密片段,顯示美軍阿帕奇直升機2007年7月12日在伊拉克巴格達向手無寸鐵者開火,路透社伊拉克籍攝影記者納米爾努爾-艾爾丁和司機賽義德查馬赫,遭美軍殺害。其實美軍涉嫌殺害記者的事件有很多,這件事的震憾性在於有影片記錄完整事發經過。事後並無美軍要負上殺人的責任,亦無跡象顯示美國有任何措施可以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無國界記者」把美國排上57的高位,在他們的眼中,記者的命不是命。

也看到以色列排112位,這就更精彩了。2023年以軍攻入加沙,當年11月2日,巴勒斯坦電視台記者穆罕默德(Mohammed Abu Hatab)及其11名親屬,在加沙南部汗尤尼斯的家中遭以色列軍隊空襲,全部喪生。噩耗令穆罕默德正在做直播的同僚崩潰,對着鏡頭失聲痛哭。

記者在鏡頭前被殺也所在多有。2022年5月11日清早,《半島電視台》最知名巴勒斯坦記者──夏琳.阿布阿克利赫(Shireen Abu Akleh)──在報導以色列軍隊掃蕩巴勒斯坦難民營時,遭以軍打來的子彈貫穿頭部,當場死亡,終年51歲。

敢問「無國界記者」,香港有殺過一個記者嗎?有什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為什麼這些公然射殺記者的國家的新聞自由排名,比香港高那麼多?死了的記者還有自由嗎?面對強權不敢吭一聲的「無國界記者」,憑什麼對香港指指點點?你們那麼厲害,先去為死去的巴勒斯坦記者討回公道吧。

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保障新聞自由。但新聞自由是有邊界的,沒有濫發假新聞的自由,沒有煽動香港暴亂的自由,也沒有接受外國政府資助顛覆香港政府的自由。香港新聞界是專業的,但也有被政治凌駕的慘痛歷史,對2019年的慘痛教訓,我們沒法忘記。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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