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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嚴重加刑30% 涉洗黑錢約4400萬兼職女侍應認罪判囚4年8個月

法庭事

罪行嚴重加刑30% 涉洗黑錢約4400萬兼職女侍應認罪判囚4年8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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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嚴重加刑30% 涉洗黑錢約4400萬兼職女侍應認罪判囚4年8個月

2025年02月13日 16:52 最後更新:19:39

一名兼職女侍應被發現自21年起,銀行戶口內及相關公司有可疑交易,涉及交易金額約為4400萬元,她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洗黑錢罪,因罪行嚴重被法官張潔宜加刑,判處入獄4年8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

警方表示,2022年8月接獲金融機構通報,指57歲女被告的銀行戶口出現大額且頻繁的現金交易,懷疑戶口持有人利用戶口清洗黑錢。調查發現,有關戶口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期間,處理約1000萬元犯罪得益,女被告亦被發現開設一間空殼裝修公司,並在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間,透過公司處理約3400萬元涉案款項,警方在2023年拘捕被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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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租借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有機會被不法分子利用作洗黑錢,鑑於有關罪行情況嚴重,警方與律政司商討後,向法庭申請加重涉及傀儡戶口洗黑錢案被告的刑罰,獲法官張潔宜批准加刑30%。

一名30歲男子利用三個傀儡戶口處理約360萬元電騙款項,早前在法庭承認三項「洗黑錢」的罪名,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區域法院批准申請,男子被加重25%的刑期,最終被判囚30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2021年7至8月期間接獲4人報案,指早前接獲懷疑騙徒來電,聲稱事主分別違反不同法例,並要求按指示將指定金額轉賬至騙徒指定的本地銀行戶口,每宗85000元至100萬元不等,警方調查後,2022年拘捕涉案男子。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表示,2023年10月到今,已有103人因租、借及出售戶口,被法庭就洗黑錢罪行定罪時加重刑罰,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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