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中,警方共接獲13宗有關網上售賣虛假演唱會門票的案件,人員透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3名疑犯,並於3月初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5至34歲,涉及13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騙款超過港幣3萬元。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袁栢瑩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袁栢瑩表示,多名受害人透過非官方網上平台購買演唱會門票,當受害人持票到官方指定地方進行驗票時,被工作人員告知門票失效,才得知所購買的是虛假門票,因此蒙受金錢損失。
警方指出,騙徒的行騙手法是在不同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發佈貼文兜售演唱會門票,同時相約受害人在旺角,以現金進行交易。檢獲的虛假門票上面有防偽特徵,字體亦與真的門票相似, 但紙質與真門票有出入。
警方拘3人,涉13宗售賣虛假演唱會門票案。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袁栢瑩
為遏止相關犯罪行爲,旺角警區刑事部透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成功鎖定三名疑犯。在本月初,成功拘捕三名本地人士,罪名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三名被捕人年齡介乎15至34歲,共牽涉13宗售賣虛假演唱會門票案件。現階段警方仍然繼續調查中。
警方拘3人,涉13宗售賣虛假演唱會門票案。
警方拘3人,涉13宗售賣虛假演唱會門票案。
警方呼籲市民,要避免從非官方渠道或者向來歷不明人士購買各類型的門票。如有懷疑,可以用「防騙視伏器」搜尋電話號碼或者平台帳戶名稱,即時評估風險,避免跌入騙徒既陷阱。
警方4月1日以「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分別28及32歲男子,涉嫌偷取及盜用他人信用卡及扣賬卡,涉及金額約15萬港元。
警方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袁穎喬向傳媒簡報案情。
4月1日中區警區特遣隊人員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 (IFC商場)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人員觀察到兩名男子進入商場內一間電子產品商店購物,形跡可疑。兩名男子其後手持所購買的電子產品離開店舖,人員於是將他們截停調查,並在他們身上搜出合共6張屬於他人的信用卡,及65張扣賬卡。兩名男子亦分別手持一部手提電腦、兩部平板電腦;以及一部手提電腦、一部平板電腦,合共價值34,595港元。特遣隊人員因此以「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拘捕兩名男子。
警方4月1日以「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男子,涉嫌偷取及盜用他人信用卡及扣賬卡,涉及金額約15萬港元。
及後人員將兩名男子帶至他們所使用的車輛作進一步搜查。該車輛由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持有,並停泊於商場停車場,車輛中搜獲共64張屬於他人的信用卡、10張不屬於兩名被捕男子的往來港澳通行證、6部手提電腦以及10部平板電腦,上述電子產品總值為114,484港元。特遣隊人員因此再以「盜竊」罪名拘捕兩名男子。
案中警方搜獲多張信用卡、不屬於兩名被捕男子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多部手提電腦以及平板電腦。
兩名被捕男子分別為32及28歲,報稱為學生。案件仍在調查中,兩名被捕人士現正扣留候查。
案中警方搜獲多張信用卡、不屬於兩名被捕男子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多部手提電腦以及平板電腦。
警方藉此提醒市民,切勿使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行為,有關行為可能涉及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名,最高刑罰可達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