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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內第5次 美駐港總領事館再發「示威警示」

政事

兩個月內第5次 美駐港總領事館再發「示威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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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內第5次 美駐港總領事館再發「示威警示」

2019年07月19日 22:05 最後更新:22:21

呼籲美國公民避免前往示威區域

《逃犯條例》爭議持續,引發多場遊行示威。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下午於網頁再度發出「示威警示(Demonstration Alert)」,是近兩個月以來第5次。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下午於網頁再度發出「示威警示(Demonstration Alert)」,指未來兩天在銅鑼灣、維園、灣仔、金鐘、政府總部、添馬公園、中環及終審法院一帶,會有大型示威活動,並指周六及周日在港島舉行的示威,預料有大量示威者參加。警示又指,有關《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活動與政府的回應,已成為「間歇性對抗行動」,呼籲美國公民避免前往示威區域。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再度發出「示威警示」。資料圖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再度發出「示威警示」。資料圖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頁截圖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則發出通告,指根據警方評估,周日的遊行集會對添馬一帶構成保安風險,秘書處當日只會安排保安人員在大樓提供有限度服務,並呼籲所有大樓使用者不要在當天返回大樓。由於大樓及停車場的出入口可能會被阻塞,議員應避免駕車前往大樓,以免車輛無法進出停車場。秘書處亦指,現時大樓各個保安系統仍有待修復,當遇上緊急事故時,秘書處將無法即時透過廣播,將訊息通知大樓使用者。而行政管理委員會購買的公眾責任保險,只承保正常的辦公活動。

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嚴重破壞。 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樓被示威者嚴重破壞。 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樓遭到嚴重破壞。資料圖片

立法會大樓遭到嚴重破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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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46歲「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2024年12月23日 11:27 最後更新:13:14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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