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天提到激進大學生講到最好「搞死香港,搞衰中國,逼解放軍出手,證明一國兩制失敗」,這不是一種隨意言論,這代表了「焦土派」的思想。
香港這個自由開放之地,我都信有外國、外地勢力插手本地政治,搞亂香港,作為她們和阿爺玩嘢/講數的籌碼。但有外力,也有內因,要觀察本地激進勢力的根源,不能不了解「焦土派」。
在2014年佔中之後,明獨暗獨的本土派勢力大漲,在2016年9月大舉進佔立法會,反對派分裂成兩大陣營,形成一個建制派、泛民主派和本土派鼎足而三之局。不過隨著政府DQ議員出局和梁天琦入獄,本土派如一現之曇花,轉眼風流雲散。本土派不能在議會佔一席位,慢慢碎片化變成焦土派。
先講「焦土」這個名字。名字的根源本來是「焦泛民之土」,當年激進派覺得泛民霸著茅坑不拉,佔了立法會議席,但沒有為他們爭取權益,所以專門倒泛民之台。近至2018年兩次立法會補選,泛民兩次都輸掉議席,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焦土派」宣傳「寧要射票落海,不要投俾泛民」。泛民在補選的失敗,令人開始注意「焦土派」的存在。當然到了今天,焦土派也不單是焦泛民之土了。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在衝突升級後和泛民保持對話,甚至想做他們建議的事去降溫。但政府最想停止的是暴力的示威,但這些暴力焦土派根本和泛民勢不兩立,泛民又怎可以代表他們呢?
「焦土派」的產生背景。大人很難明白焦土派那種「搞死香港,搞衰中國」的攬炒概念,有「唔知佢地為乜」的感覺。焦土的思想源於激進泛民,但亦和2011年的「佔領華爾街」運動有關。2011年爆發「阿拉伯之春」,當時多個中東國家相繼因街頭示威運動爆發革命,觸發美國的激進青年認為,99%的人無法再容忍1%的人貪婪與腐敗,搞佔領華爾街運動。這是一種革命思維,想透過街頭運動,推翻現有制度,建立新制度。
香港的焦土派青年會覺得自己nothing to lose (沒有什麼可以損失)。一個焦土派年青人話: 「打份工幾年,得萬零銀,想結婚,住係邊?買樓買唔起,公屋住唔到,做嘢無前途,有乜嘢唔做得?」(當然文字經過淨化,刪去很多粗口)。
焦土派寄望於危險的「支爆」觀念。當大人不知焦土派激進的示威行動為何會成功時,其實他們寄情於「支爆」的出現。所以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破」,容許我戴一戴頭盔,我自己絕不同意把中國稱為「支那」,但他們就在想像著中國經濟會崩潰,政治會崩潰。大人們很怕中國崩潰,相信中國四分五裂時,會變成利比亞、敘利亞那樣,香港也難免遭逢戰亂。但焦土派卻期望著這些事情的來臨,很天真地覺得到時會有一個新香港。
或許焦土派沒有很緊密的組織,都是零散分割,甚至更像是一套鬆散的政治理念,正在網上到處散播,把普通青年變成暴力示威者。如果一般示威者遊行反對逃犯條例是基於恐懼,暴力示威者行動更多是源於仇恨,是對警察、對政府的仇恨。簡單講,他們不是在反對一個政策,他們是在搞革命,想推翻現有制度。明乎此,對警方找到那1.5公斤TATP烈性炸藥就不應感到奇怪了,當中最最激進的一群,正把暴力行動不斷升級。警方除了出手制止,別無他法。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的特殊性。香港不是一個獨立國家,只是中國之下的特別行政區。在香港搞暴力革命,若翻起巨浪,結局不會是中國分裂變天,只會是香港一國一制。
盧永雄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