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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威者「have no stake」被批 林鄭網上發文澄清屬誤會

政事

指示威者「have no stake」被批 林鄭網上發文澄清屬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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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威者「have no stake」被批 林鄭網上發文澄清屬誤會

2019年08月15日 21:09 最後更新:21:25

林鄭:「We all have a stake in Hong Kong!」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周五(9日)聯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和商界代表會見傳媒時,稱示威者在社會「無位置」(have no stake in the society),引起社會關注。她晚上發文指,相關言論「只係一個誤會」。

林鄭月娥FB截圖

林鄭月娥FB截圖

她晚上在Facebook上發文指,在外憂內患嘅衝擊下回復元氣,當前最重要是停止暴力,恢復社會秩序。她又指,近日香港多次出現以示威為名的暴力或破壞活動,「大家都感到十分痛心」,並指相信每一個珍惜香港的人,亦不忍心見到香港被摧毀,「因為香港呢個家你同我都「有份」,We all have a stake in Hong Kong!」

資料圖片/FB截圖

資料圖片/FB截圖

她續指,有人將其早前回應記者英文提問時所講嘅「 no stake in society」, 演繹成她認為示威人士亦是香港 no stake 或「無建設」的人。她澄清,相關言論「只係一個誤會」,並指自己當時的意思是「除非有好少數嘅人因為覺得自己「無份」而不惜摧毀社會,香港嘅經濟發展對每一位香港人都好重要。」她亦強調,香港目前的難關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應對,並呼籲市民共同努力,讓香港盡快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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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29歲理大生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

2024年11月13日 15:16 最後更新:15:50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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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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