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期間3名警員拔槍。
一批示威者手持長棍向警員進逼
荃灣遊行演變成衝突,示威者在多處堵路投擲磚頭汽油彈等,警方多次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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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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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時,有數名警員在沙咀道近大坡坊與示威者衝突期間,有一批示威者向警員進逼,警員後退,其中至少3名警員拔手槍,晚上約11時,警方證實有警員在沙咀道向天開一槍。
無綫新聞截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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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近9時,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梁國榮到場向傳媒交代,指以他理解,剛才有警員生命受到威脅期間,應該有開槍,希望傳媒給予時間調查,有結果時將第一時間經警察公共關係科發放資訊。
梁指,有暴徒在二坡防破壞商戶,以至進入店內破壞,警員隨即從警車下車阻止。初步了解開槍的是軍裝警員,並以其左輪配槍開一槍。事件中有5名軍裝警員受傷,警方將封鎖沙咀道現場,並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梁續指,目前未有最準確資料,以免誤傳資訊,未有回應向天還是向市民開槍。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幾名軍裝警員約8時在沙咀道被示威者襲擊毆打,混亂期間3名警員持槍指向人群,現場傳出槍聲。此外,現場一輛警車被示威者用硬物擊毀車窗。
有警員受傷。
警車被破壞。
現場傳媒大為不滿,追問警員為何開槍,警員走上一座大廈,記者在樓梯位包圍,質疑警員曾朝記者開槍並要求交代。大批防暴警察接報到場增援,解救被圍困的警員,在場記者與傳媒聯絡隊警員交涉期間爆發口角,警員要求記者冷靜不要挑釁情緒。
警方傳媒聯絡隊員隨後到場調停,傳媒要求交代有否開槍、為何向傳媒開槍,斥責威脅傳媒人身安全等,聯絡隊員回應指,傳媒可向警方新聞室查詢。
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