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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網「香港解密」復活 私隱專員已要求移除

政事

起底網「香港解密」復活 私隱專員已要求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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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網「香港解密」復活 私隱專員已要求移除

2019年10月11日 08:20 最後更新:09:06

網站近日「復活」,並同時設立多個網站域名,公布更多市民個人資料。

反修例風波帶來社會撕裂與分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前宣布,一個公開曾參與示威遊行人士的個人資料、名為「香港解密」的網站已停止運作,惟《星島日報》發現,網站近日「復活」,同時設立多個網站域名,公布更多市民個人資料,部分被列作「港獨暴徒」。有被公開資料的人士稱每日均收到騷擾電話及訊息。私隱專員黃繼兒指,新出現的數個「起底」網站,所涉人數約500人,比早前出現的「起底」網站的人數更多,情況較以往更為嚴重,已要求移除有關網站及停止上載涉及「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新出現的數個「起底」網站,所涉人數約500人。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新出現的數個「起底」網站,所涉人數約500人。資料圖片

早前一個名為「香港解密」的網站上載多位參與反修列示威市民的個人資料,包括立法會議員、示威者、老師及記者等。其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本月初指,涉事網站已經停止運作。《星島》發現名為「香港解密」的網站近日更改域名後再度「復活」,並稱「網站永不關閉」及同時設立多個網站域名。網站亦再新增一批「港獨暴徒」名單,列出市民出生日期、手機號碼、相片以及簡介其參與示威活動中的角色及行為,但未見詳列參與事迹。被起底的人士包括藝人王宗堯、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人。網站更列出今次反修例風波中,負責運送的物資車及運輸車的車牌號碼,部分更展示車牌持有人的公司及電話等。

「香港解密」網站分門別類公開示威者個人資料,更設有「全城通緝」欄目。

「香港解密」網站分門別類公開示威者個人資料,更設有「全城通緝」欄目。

另外,《星島》曾致電網站展示多位市民的手提電話號碼求證,部分人士未有接聽,亦有人掛斷電話,更有人轉駁至聲稱「民建聯」的留言信箱等。曾到機場參與集會及被「起底」的牧師劉志雄接聽《星島》電話時透露其個人資料已於8月被人上載至網上,其後每日收到數個騷擾電話,更不時收到由內地手機號碼發出的「獅子山精神、珍借香港、國家一直強大」等字眼的訊息,高峰時每日收到10至20個。他曾舉報涉事網站,惟仍未被下架。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申請開設互聯網站時,申請人可加錢要求服務供應商隱藏其個人資料,再加上申請者或胡亂填寫資料,對方亦沒有核實,故很難追查網站開設者的身分。若網站的伺服器亦非設於香港,需依賴海外執法機構協助移除網站。

被「起底」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示威者、教師及記者等。資料圖片

被「起底」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示威者、教師及記者等。資料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指,新出現的數個「起底」網站,所涉人數約500人,包括立法會議員、示威者、教師及記者等,比早前出現的「起底」網站的人數更多,情況較以往更為嚴重。由於該些網站的相關伺服器亦並非設於香港,鑑於《私隱條例》沒有域外管轄權,故公署並無法定權力逼令相關的域外機構提供該網站營運者的資料。就上述新出現的網站的個案,公署已第一時間作出跟進,要求網站移除及停止上載涉及「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或貼文。黃又稱,截至昨午12時,公署共接獲及主動發現1737宗相關「起底」個案,亦已依法將1262宗此類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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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暴動案 林卓廷罪成 官:挑撥白衣人情緒

2024年12月12日 16:57 最後更新:20:07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7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審訊逾50日,12日(星期四)下午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指林卓廷在場煽風點火,裁定林卓廷暴動罪成。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保釋被撤銷。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求情,2月27日判刑。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7名被告依次為43歲林卓廷、35歲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葉鑫昇、26歲鄺浩林、48歲尹仲明及26歲楊朗,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第五被告鄺浩林(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五被告鄺浩林(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大多數白衣人和一群並非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在2019年7月21日晚上約10時45分至11時03分,在元朗港鐵站大堂對峙。林卓廷於10時45分在大堂與一些人在付費區內逗留,而那些白衣人則在付費區外面徘徊。大家在某階段相互指罵,一時相互投擲東西,包括水樽。

有部份閘内人士打開雨傘,有些則戴上黃色頭盔。大家對峙一段時間,直至在付費區內一些人在大堂兩邊使用防火水喉射向閘外白衣人。到了11時02分,部份白衣人衝入付費區內追打一些閘内人士。部份閘内人士經樓梯走上港鐵月台。當時一列港鐵仍停留在軌道上,車門打開,尚未離站。部份白衣人走上港鐵月台,甚至進入車廂毆打車內人,包括林卓廷。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辯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是調停,監察及防止罪行。眾多被告都是說他們是路經元朗站。他們沒有意圖參與任何暴動。部分被告說他們擲水樽,用消防喉射水都是合理武力,以圖自衛,保護他人,防止罪行及制止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甚至行使公民逮捕權。

法官陳廣池指,在相關時段,兩批人是在玻璃圍欄及閘機的分隔下的對峙及漫駡,而不是一對一沒有退路的場景。辯方美其名是自衛、保護他人、防止罪案及制止社會安寧被破壞,都是自圓其說的辯解。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指,在關鍵時段,有些普通巿民仍可如常進出閘機,但不少人則聚集在閘內成為人群。有時不少人打開雨傘、有人擲水樽、有人用長遮向閘外人士作出一些動作、亦有不少人士大聲叫駡,有人用手勢指向白衣人,這些明顯都是挑釁行為的環節。

至於林卓廷叫人不要退、頂住,明顯地是把閘內人群的聲勢增大。港鐵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亦見到上層月台有人把雨傘拋到下層。林卓廷更說他說反話,叫白衣人不要走,等警察到。法官不認為他是說反話,目的是挑撥白衣人的對質情緒,煽風點火。

法官表示,林卓廷無可置疑是這非法集結人群的一員。他有著自己的角色及動作。他指駡白衣人。他間中走向前方閘機。他亦把直播作為他行事的記錄,增加他的知名度,亦方便蒐證以便日後由警方執法,打擊對方。法官並不信納林卓廷是以獨立監察人身份出現,亦不相信他是調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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