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禁制有效直至11月15日
高院今日傍晚緊急開庭,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及Telegram,去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臨時禁制有效直至11月15日案件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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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午5點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和telegram,有意圖散佈、傳播、發佈、重新發佈任何資訊或材料,促進、鼓勵或煽動任何人威脅使用武力,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
法官高浩文聽取律政司代表陳詞後,頒下臨時禁制令,禁制令有效至11月15日早上10時半。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今陳詞稱,近月網上平台、包括連登及Telegram 教人如何製造汽油彈,用鎅刀割大動脈、如何用刀刺死警察或藍絲人士,以及用彈珠或腐蝕性液體傷害他人、甚至破壞他人財物等。
法官高浩文同意律政司一方的陳詞,表明在網上發佈此類煽動他人作嚴重傷害或破壞他人財物,本身已屬刑事罪行,法庭有責任在現階段介入,輔助刑事法的執行,頒下臨時禁制令、阻止任何網民作出上述的違法行為。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