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車附近有數罐「邊爐氣」。
一批反修例示威者昨晚至凌晨,在將軍澳一帶示威,破壞交通燈,一輛七人車疑被擲汽油彈,一家酒樓遭破壞,商場新裝置的玻璃門也被擊碎。
七人車疑被擲汽油彈。
警員到場調查。
凌晨4時許,一輛泊於將軍澳唐德街一酒店外的七人車,疑被擲汽油彈起火,車窗亦損毀。車身附近有玻璃瓶碎片,路旁有數罐「邊爐氣」,警方列作縱火案處理。年約40歲的車主表示,無與人結怨,不明白座駕被破壞的原因。
車主(右)表示無與人結怨。
路旁有數罐「邊爐氣」。
路旁有數罐「邊爐氣」。
路旁有數罐「邊爐氣」。
到近清晨5時,TKO Spot商場(前稱尚德廣場)內一間酒樓外,牆身及捲閘被發現遭寫上「藍店」字樣,及畫上不雅圖案,門外屏幕及喇叭受損。
酒樓外牆被寫上「藍店」字樣。
門外屏幕及喇叭受損。
而商場翻新後,兩邊出口新裝設的玻璃門,也懷疑被示威者擊破,碎片散落一地。警方將案件列刑事毀壞調查。
新裝設的玻璃門疑被示威者擊破。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