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香港電台工會前主席蔡玉玲昨日(11月3日)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事件引起關注。
有批評警方「高調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等,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上了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回應事件。政壇高人叫Ariel聽聽郭Sir的回應,可以總結幾個重點:
所謂「高調執法」,郭Sir在節目中強調,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既沒有通知傳媒,亦都無事先張揚。高人話,這樣又真係好難話警方係高調拉人。另外,由於有需要上門搜查證物,以免有機會流失證據,警方一貫的做法是上門作出拘捕及作搜查,因此不能預約拘捕。
至於「選擇性執法」、「報復性執法」的說法,郭Sir就強調,今次執法並不是警方選擇或針對個別行業或某個節目,而是因為有市民報案,懷疑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一些車主資料,侵犯個人私隱。警方亦收到一些相關部門轉介的投訴,因此才作出調查。警方的責任係,收到有人報案也要查看是否有具體的犯罪行為和證據。
調查的過程中,真的發現有人違法,警方才需要執法,郭Sir話警方都知道這宗案件的敏感性,因此都有諮詢律政司,在確保有相關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進行拘捕和檢控,並不存在針對個別傳媒或個別節目。
郭Sir仲透露,今年8月,警方亦都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在運輸署的網上系統申請咗一些車牌的查冊資料,當中這些資料包括車主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等,不單有機會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更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而據了解,呢宗案件正由網罪科調查並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有機會作出起訴。
外界亦有質疑點解案件要由新界北重案組調查,真係好大件事?
就住呢個疑問,郭Sir介紹咗警方係點樣去調查一單案件:「由甚麼隊伍進行調查,要視乎不同因素,例如報警地點、案發地點,涉及案件的性質等。然後我們才考慮,以最合適的隊伍作出調查和跟進。在這個案中,我們認為總區重案組是一支合適的隊伍,能夠不偏不倚作出專業調查。」
高人話聽完節目,顯示警方都知道案件好敏感,作為執法機構,有人報案就需要作出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人涉嫌犯法,就會執法,呢個都係執法機構的職責。收到報案查到罪證也不起訴,又是否有政治考慮、選擇性執法? 那麼不執法的標準又在哪裏?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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