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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翼棄兵》意外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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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翼棄兵》意外之得

2020年12月04日 18:59 最後更新:20:02

最近看完Netflix美劇The Queen’s Gambit (后翼棄兵),有很多聯想。

《后翼棄兵》顧名不能思義,這套劇是講述一個美國國際象棋冠軍的奮鬥故事。

「后翼棄兵」是國際象棋其中一種開局方式,是先犧牲一些棋子、換取另外一種東西的策略。通常的走法是白方將兵推出,故意被黑方的兵吃掉,然後減少對方的兵本來對部分位置的控制力,即犧牲一隻兵,換得對中心地區的控制權。這種戰術背後的哲學含意就是有一失必有一得。

《后翼棄兵》的女主角Harmon。

《后翼棄兵》的女主角Harmon。

劇中女主角Harmon童年坎坷,母親因意外去世,她被送到孤兒院,要服用鎮定劑,才得到暫時的平靜。後來她認識了校工Shaibel,成為她的國際象棋啓蒙老師,最後Harmon成就世界國際象棋冠軍。

有人問我,香港去年的亂局,是否中央欲擒先縱,讓外國操控的香港反對派盡情表演,然後來一招回馬槍,訂立《港區國安法》,將投美的叛變者一網成擒,這種說法頗有「后翼棄兵」戰術的味道。

我覺得政治確實陰險,但也不用過度陰謀論。中國領導人正在玩民族復興的大棋局,香港原來只是毫不起眼的一隅小局,中央無必要花太多精神在香港佈局。所以中央過去對香港的政策,主要是回應性的,最高領導不常過問。只不過是過去幾年的事態,觸發了重大危機,中央才要全力以赴,以雷霆萬鈞之勢,平定香港的亂局。所以,如果說中央採取「后翼棄兵」策略,引蛇出洞,然後一網打盡,有點神化了中央的部署。中央應無「后翼棄兵」的布局意圖,但卻取得了「后翼棄兵」的效果,損失一片,卻奪回大局的主導權,可說是意外之得。

中央為令香港從去年的殘局中走出來,可謂奇兵突出,完全採取主動,從訂立《港區國安法》開始,到推遲香港立法會選舉,再到定出DQ議員的框架,每一著都令到香港的激進反對派,陷入極大的被動之中。中央走的每一步棋,都完全超乎美國及香港激進反對派的想像,他們只能傻了眼地看著中央一步一步,摧毀激進叛國者的陣營。聞說由於《港區國安法》立得太快,很多西方在港間諜,來不及撤走,混亂狀況可想而知。另外亦觸發大批反對派人士逃亡海外。

如果是觸犯了嚴重罪行,可能會被判5年、10年監禁,逃亡還可以理解,但有些人如許智峰,只是在示威現場搶不同政見市民的手機、在立法會潑潑臭水,即使罪成,最多可能判監禁一年半載,面對這樣輕的罪名,許智峰還是選擇棄保潛逃,無論他講得如何冠冕堂皇,說出國是為了幫助香港的同道尋找門路云云,說到底,膽小就是膽小,夠膽做,但不夠膽承擔相關刑責。以這種意志,卻想與實力龐大的共產黨鬥,想割共產黨的喉嚨,實在太可笑了。

我讀大學的時候,看過很多研究社會主義國家解決異見人士的方法,其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他們驅逐出境,因為異見人士離開國土,就像魚兒離開水塘一樣,開始時在魚塘邊的泥地上跳躍掙扎,好像還有少許激情,但最後都難逃乾死的命運。外國有需要的時候,也很樂於利用這些異見分子去大力批評社會主義國家,但最後還是會把他們像嚼過的香口膠一樣,棄之不顧。

蘇聯最著名的異見份子索忍尼辛,在1974年被蘇共總書記布里玆涅夫強行押上飛機驅逐出境,索忍尼辛意志堅強,不怕坐牢,想留在蘇聯,但被布里玆涅夫硬送出國,去了美國,最後變成一個「牢騷老人」,不但批評蘇聯,也批評美國道德墮落、音樂使人難受、新聞媒體不加節制侵害私隱等等。

而中國最著名的異見分子是魏京生,出國之後亦難逃類似的命運,最後在國外與不同的異見份子分黨分派,相互攻訐,慘不忍睹。

離國的異見份子最後都會成為棄兵,剎那光輝,就像煙花一樣璀璨,但璀璨一閃即逝,之後就要面對漫長人生的現實生活困難,苦況不足為外人道。

流亡,從來不是美夢。從政者可以選擇,就不要跌入流亡的困境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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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資助潛逃者

2024年12月24日 18:07 最後更新:18:52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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