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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群組爆完輪到教唱歌群組 張竹君:唱歌戴口罩也有機會口罩邊漏氣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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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群組爆完輪到教唱歌群組 張竹君:唱歌戴口罩也有機會口罩邊漏氣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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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群組爆完輪到教唱歌群組 張竹君:唱歌戴口罩也有機會口罩邊漏氣播毒

2020年12月18日 17:41 最後更新:18:03

在政府疫情記者會上,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透露,今天香港新增70宗確診,27男、43女,年齡介乎2至90歲,包括6宗輸入個案,64宗屬本地感染,25宗源頭不明。

70多宗確診個案,與已發現群組有關共33宗,20宗是經社區檢測發現個案。當中1宗來自藍田隧道地盤群組,累計共有23人確診;2宗來自跳舞群組,累計774宗;1宗來自黃大仙彩雲邨明麗樓群組,累計11宗;1宗來自大埔豐年樓外傭宿舍群組,累計11宗;1宗來自沙田一田群組,累計12宗。

新增其中一個群組,來自新蒲崗景福街新時代工業大廈的的Billy Sir 教唱歌群組,「Billy Sir 音樂教室」學員主要是60歲人士,共有10宗確診,包括唱歌學生及其家人。

張竹君話,這個「Billy Sir 音樂教室」的學員,唱歌時不會牽涉很多人,通常一個老師對2至3名學生,目前已掌握學員的相關名單,已將相關緊密接觸者,送入檢疫中心,暫時未發現新個案。

「Billy Sir 音樂教室」的facebook專頁內容現在已經被人移除。

「Billy Sir 音樂教室」的facebook專頁內容現在已經被人移除。

究竟學唱歌是否容易染疫?張竹君解釋稱,若唱歌時不戴口罩,當然是傳播的途徑之一,即使唱歌時戴口罩,唱歌人士都會站得比較近,病毒有機會從口罩旁邊漏出來而產生傳播。

屋苑確診增加,柴灣景翠苑共有5個單位有6人確診,3個單位的人仕有互相接觸,所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其餘2個單位無接觸,一宗個案的病人屬東華三院方樹泉日間活動中心暨宿舍群組的工作人員;餘下一個單位的患者為源頭不明個案。日前已分別在明麗樓及明恩樓收集環境樣本,化驗結果顯示是陰性。

被問到政府有多少個可作隔離用途的單位?張竹君指出,有4600多個正在使用,有1600多個備用,但未解釋為何有一些需要隔離的人士等了數天,也未能被安排進入隔離中心。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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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最精彩的庭審 法官與黎對答全面睇

2024年12月18日 20:41 最後更新:20: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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