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唔同命,同遮唔同柄」這兩句廣東俗語,真的有深刻哲理。看錢斯利、梁繼平和林飛帆這三個人的命運,就知道世事何等諷刺。
如果你有看1月6日美國國會騷動事件畫面,你應該見過32歲的錢斯利(Jacob Chansley),他的裝扮相當出位,赤裸上身,頭戴牛角帽,手持掛上了美國旗的長矛,臉上塗著代表美國旗的紅白藍三色油彩,象徵他是一名愛國者。他與一班示威者闖入國會,坐到副總統彭斯的椅子上。因為他的奇裝異服,令他的相片在社交媒體上瘋傳。
錢斯利已被拘禁。AP圖片
國會暴亂之後,錢斯利並沒有潛逃外國,反而是打電話到FBI的華盛頓辦公室自首,他對FBI表示:「自己是和亞利桑那州的其他愛國者一起,來到華盛頓,還是應總統要求前往的。」錢斯利是一個右翼社團的活躍分子,看來他與事件中被警員槍殺的女示威者巴比特一樣,真心相信自己是一名愛國者,正在制止特朗普的勝果,被非法的選舉奪走。
不過,錢斯利的「愛國行為」,沒有得到友善的回報。他即時被美國司法部控告「在未合法授權的情況下,進入在禁止進入的建築場地,以及暴力進入美國國會大廈」。看來錢斯利未來有一段時間,要在美國監獄度過。
比錢斯利幸運的是26歲的梁繼平。梁繼平畢業於香港大學政治學及法學雙學位,如今在華盛頓大學唸政治學碩士。他是一名港獨派,是前港大《學苑》總編輯和《香港民族論》的編者。梁繼平於2019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除下口罩,接受訪問。事發後他馬上潛逃到台灣,再逃到美國,現時正在美國快樂逍遙。
梁繼平闖入立法會後馬上出逃。大公報圖片
梁繼平兒時夢想是要做立法會議員,現已變成逃犯,不過他還算幸運,同樣在美國,他仍然能自由生活,總比錢斯利要坐牢好得多。兩人的分別不是國籍,而是梁繼平搗亂他人的議會,在美國受到獎賞,但錢斯利去搗亂美國自己的議會,就死無全屍了。
當然,講到最好彩的,自然是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的其中一個領袖林飛帆。林飛帆與錢斯利同年,都是32歲。2014年,他正在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讀書。他是「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指揮,發起太陽花學運,佔據立法院,抗議內地與台灣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太陽花學運在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的中後段發生,對國民黨造成致命一擊,促成了民進黨蔡英文上台。
林飛帆已成為民進黨高層。網上圖片
民進黨搞發展,一事無成,但搞陰謀詭計,卻是專家。蔡英文利用「太陽花學運」,狙擊國民黨,成功上台執政。到2019年她再利用香港的反修例運動一樣,激發台灣抗共民意,成功連任。太陽花學運過後,民進黨送出5個立法會議席,讓搞手入局。後來又收編林飛帆,讓他當執政民進黨的副秘書長。林飛帆月薪有新台幣9萬元,遠比同齡人的工資高,故在網上有了「林9萬」的稱號。高薪厚職,榮華富貴。
從坐牢的錢斯利,到仍享有自由的梁繼平,再到飛黃騰達的林飛帆,都有一個共通點,都曾非法示威並闖入當地的立法機構,但際遇卻天差地別。這些活生生的例子,教曉大家什麼叫做雙重標準。
在美國國會暴動之後,黎巴嫩外交官穆罕默德·薩法翌日在推特上寫了一段意義深長的說話:「如果美國看到美國正在對美國做的事,美國肯定會入侵美國,以從美國暴政的手中解放美國。」這幾句話很有哲理。
黎巴嫩外交官薩法在推特上的貼文。
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說香港的暴力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但當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出現在她的辦公室時,她就立即變臉。美國政客重視自己國家的安定,卻希望你的國家大亂。
美式民主,也不過如此吧。
盧永雄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