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傍晚交代案情時表示,被捕男子言論涉及「斬警」。
警方再拘捕一名34歲男子,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罪。警方今日傍晚交代案情時表示,被捕男子言論涉及「斬警」。
資料圖片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繼7月1日「孤狼式恐怖襲擊」發生後,警方發現有人在網上發表針對警員煽動暴力行為的言論。
資料圖片
警方鎖一名34歲本地男子,並於今日在油麻地將他拘捕。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檢獲一部手電話,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繼而鎖定一名34歲本地男子,於今日在油麻地將他拘捕,並檢獲一部手提電話。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左)匯報案情。
譚威信透露,被捕男子於7月2日在一個網上討論平台發佈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罪的言論,字眼涉及「斬警察」,並表明在指定日子「斬警察」。警方相信案件與「七一」刺警案有關,正調查犯案者是否涉及組織。
警方昨日拘捕一男一女涉嫌煽惑他人犯謀殺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及煽動意圖。警方稱,今日的拘捕行動是昨日的延續,不排除有更多被捕。
至於對煽動言論有回應的人士是否違法,譚威信則指,每宗案件有其獨特性,難以一概而論。譚威信強調,言論自由不包括搔擾、恐嚇及煽動暴力,言論自由不是絕對,須在法框下進行,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資料圖片
專欄作者石鏡泉於前年出席撐警集會時曾發表「藤條水喉通打仔」言論,被問及有關言論是否煽動暴力,譚威信則指不適宜評論,他認為,有關言論是否違法,須視乎發佈者的意圖,警方將會根據證據作出調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本月28日拘捕一名本地22歲男子,他涉嫌線上線下煽動港獨,已被落案控告一項「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今天(4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處拘捕一名本地22歲男子,他涉嫌線上線下煽動港獨,已被落案控告一項「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資料圖片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藐視及對其離叛、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等。
被捕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煽動意圖罪」。他持續在社交平台發布包括帶有港獨意味的「光時」口號、「願榮光歸香港」歌曲及數十篇帶有煽動意圖的帖文。
警方指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企圖在網上進行違法行為均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設計圖片
據悉,被捕男子22歲,任職麥當勞,以化名在多個社交平台肆無忌憚上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或相關違法行為的帖文及相片,更曾於九龍區多個人流密集的地點,張貼內容圍繞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單張。
警方指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企圖在網上進行違法行為均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這次行動再次清晰彰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能力。
周一鳴提醒,全體警務人員不論身處什麼崗位,都必須居安思危,嚴密防範一切潛在的國安風險。
新任警務處長周一鳴早前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警隊首要工作重點,本港雖穩定下來,但「暗湧處處」,仍有心懷不軌人仕以不同方式搞「軟對抗」,或嘗試煽動他人,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任何試圖煽動分裂國家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遭到法律嚴懲。
警方提醒市民,「煽動意圖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提醒市民,「煽動意圖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