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31日)宣佈,全面終止與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的工作關係。
教育局採取行動前,內地兩大官媒新華社及《人民日報》昨日(30日)發炮批評教協「變成不折不扣的政治組織」。
新華社發表評論,題為「香港教育要正本清源必須鏟除『教協』這顆毒瘤」,值得參考,全文如下:
隨著香港國安法威力持續顯現,諸多亂港組織相繼樹倒猢猻散,一些參與其中的禍港團體紛紛「跳船」自保。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日前宣佈,退出「民陣」「支聯會」等涉嫌違法的亂港「大台」。然而,「教協」這種逃避追責的障眼伎倆,不僅無法洗脫其涉嫌違法的有關問題,更不能勾銷其過往煽暴搗亂、禍害香港的罪責。香港教育要正本清源、重回正軌,就必須徹查「教協」,鏟除毒瘤。
「民陣」「支聯會」長期充當反中亂港勢力禍亂香港的「馬前卒」,明目張膽地詆毀國家社會制度和中央對港政策,惡意炒作並散布污蔑「一國兩制」的歪理邪說,花樣百出地舉辦挑唆對立、煽動暴亂的各種遊行集會,是威脅「一國兩制」事業根基、危害國家和特區安全、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大敵。
而「教協」與「民陣」「支聯會」存在著錯綜複雜的人員、組織、資金和利益勾連,有著不可能撇清的緊密聯繫。「教協」本是工會組織,應以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為職責,但其實際運作早已偏離宗旨、不務正業,變成不折不扣的政治組織。它不但誤人子弟,毒害下一代,還配合亂港勢力在立法會瘋狂「拉布」,更在「反國教」、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等社會事件中煽風點火,多次鼓動大中小學師生罷課,不惜把一些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年學子推上動亂的街頭當「炮灰」,為亂港惡行推波助瀾。
一段時間以來,香港教育亂象觸目驚心,政治滲入校園、學生捲入暴亂的情況嚴重,「教協」正是香港教育變得烏煙瘴氣的罪魁禍首——打著教育專業組織的旗號,假借「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之名,縱容有毒思想在香港校園肆意傳播,包庇「毒師」恣意妄為,支援暴徒,對違法暴力熟視無睹;組織編寫通識教材抹黑攻擊「一國兩制」,傳播美化「黑暴」的書籍,煽惑違法行為,不斷給學生「洗腦」;持續污名化理所應當的國民教育,惡意阻撓「去殖民化」教育改革,令香港教育深陷「泛政治化」泥沼,社會氛圍變得愈加暴戾。
在香港國安法的震懾打擊下,「民陣」「支聯會」現在已自身難保、在劫難逃,香港警方正在依法調查其違法問題,相信其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當此之時,作為亂港組織核心成員的「教協」,精心表演一出「勞燕分飛」的戲碼,幻想借此「洗白」多年累積下的滿身污垢,實在是自欺欺人。「教協」會長日前堅稱,「教協」的政治立場不會改變。這已清楚表明,「教協」對其斑斑劣跡並無悔意,「退群」只是權宜之計。
教不嚴,師之過。自我標榜為「全港最大教育專業組織」的「教協」,與為非作歹的亂港組織相互勾連、密切配合、沆瀣一氣,實在是香港教育界之恥。很多學生在「修例風波」中因涉嫌違法被捕,部分校園更是淪為「黑暴」基地,香港的學生、家長和社會為此付出慘痛代價。教唆犯罪的「毒師」難辭其咎,作為「毒師」保護傘的「教協」更是罪責難逃。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對「教協」有關問題徹查到底,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香港教育系統長期藏污納垢、荼毒學生、危害社會,已到了必須清理的時候。香港教育要正本清源,建立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新教育體制,就必須依法清除「教協」這個最大障礙。教育是百年大計,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都責無旁貸,必須拿出魄力與勇氣,敢於動真碰硬,盡早讓教育回歸育人本位,讓教師回歸專業講台,讓學生回歸安寧校園,為香港和「一國兩制」事業的未來把好關、負好責。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