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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政賢:民陣解散日後難籌組類似平台 馬嶽料難再申大規模遊行

政事

楊政賢:民陣解散日後難籌組類似平台 馬嶽料難再申大規模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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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政賢:民陣解散日後難籌組類似平台 馬嶽料難再申大規模遊行

2021年08月15日 18:54 最後更新:18:54

民陣日前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前民陣召集人楊政賢表示,民陣對公民社會發展甚為重要,認為日後難以再籌組一個類似的平台。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相信日後申請大規模遊行將會變得更困難。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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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政賢曾於於2013至2014年期間出任民陣召集人。他表示,民陣連結學生團體及勞工團體等不同團體,共同為一個議題發聲,又指民陣對公民社會發展甚為重要,認為日後難以再籌組一個類似的平台。

楊政賢。資料圖片

楊政賢。資料圖片

他又指,民陣以往一直堅持和平合法,但指核心成員目前已分別被捕或還押,認為不論組織採取什麼手段,異見聲音亦會被清除。他認為,即使民陣解散,公民社會仍會有發展空間,並相信只要市民仍然追求自由,則仍可連結不同公民團體。

馬嶽。資料圖片

馬嶽。資料圖片

馬嶽則表示,政府在過去一年拒絕批准民陣的遊行申請,認為該會可做的事不多,加上先後有不同組織成員退出,民陣的能力在解散前已大減,而且亦沒人擔任秘書處,亦難以維持工作。他續指,具規模的公民社會組織先後解散,或會導致更多組織尋求解散,相信日後難以出現與民陣屬於同等規模的平台。他亦指,相信日後申請大規模遊行將會變得更困難。

楊政賢(左)與馬嶽(右)。資料圖片

楊政賢(左)與馬嶽(右)。資料圖片

民陣在2019年8月舉行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處緩刑或監禁。7人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解釋行使和平集會的憲法權利,當日遊行絕對和平,最終定罪並不相稱。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終審法院下周一宣判。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案件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審理。

7名上訴人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

他們經審訊後,原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因上訴得直,撤銷組織定罪及判刑,但駁回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定罪上訴。黎智英原被判囚12個月獲減刑至9個月;李卓人原被判囚12個月獲減刑至6個月;梁國雄原被判囚18個月獲減刑至12個月;何秀蘭原被判囚8個月獲減刑至5個月。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則獲處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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