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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澤發出有力一問 「若仍有人希望香港與內地保持距離,那就未免太可笑了」

博客文章

徐澤發出有力一問 「若仍有人希望香港與內地保持距離,那就未免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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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澤發出有力一問 「若仍有人希望香港與內地保持距離,那就未免太可笑了」

2021年09月13日 21:09 最後更新:21:11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今午(9月13日)舉辦研討會,探討和解構中央上周公佈的《前海方案》和《橫琴方案》內容。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港澳辦前副主任徐澤透過視像發言,稱兩個方案都明確提出要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要求,而且試點和探索都由港澳啟動,是中央實事求是的體現,也是對港澳的信任和倚重。他強調,未來體制機制的創新是關鍵、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則是重點。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港澳辦前副主任徐澤。大公報圖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港澳辦前副主任徐澤。大公報圖片

徐澤又認為,兩個方案體現4大重點,包括充份實現中央推動改革開放的堅定決心,發揮香港、澳門的優勢,指明兩地合作切實可行的路徑,以及貫穿「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精神。他形容方案體現國家主席習近平與黨中央對港澳同胞所寄予的厚望,希望港人不要辜負中央的寄望,更加不要把「歷史性機遇」變成「歷史性遺憾」。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港澳辦前副主任徐澤透過視像發言。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港澳辦前副主任徐澤透過視像發言。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新華社圖片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新華社圖片

就兩地合作,徐澤指出,深圳已向香港展開雙臂、張開懷抱,惟香港的新界北地區似乎未有太大動靜。他認為香港的產業和城市建設「南強北弱」,除基於地理因素外,更是政治和歷史原因造成。他笑言,在國家正走向強起來的今天,若仍有人希望香港與內地保持距離,拉著歷史前進的車輪,甚至想開「歷史倒車」,「那就未免太可笑」。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有關《前海方案》和《橫琴方案》研討會。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有關《前海方案》和《橫琴方案》研討會。

以下是徐澤的發言稿:

上個星期,中央公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後,內地和港澳社會反響積極熱烈。「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召開今天的解讀會,可見大家對中央這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大部署,豐富「一國兩制」新實踐的重大舉措之熱切。感謝會議主辦方給我這個機會,與大家一起交流對這兩個方案的理解。我相信,有這兩個方案提供的方向指引、政策保障和動力支援,必將有效推動粵港澳深度合作、實現三地互利共贏。借此機會,我簡要講四點看法:

第一,兩個方案充分彰顯中央不斷推進改革開放的堅定決心。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前途和命運的關鍵一招。從鄧小平同志發出的「不改革死路一條」的大聲疾呼,到習近平同志作出「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的鄭重宣示,四十多年來,中國始終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開放,使中國實現了從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到趕上時代的歷史性飛躍,實現了人民生活從溫飽不足到全面小康的歷史性跨越。雖然近些年來,國際形勢發生巨大變化,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抬頭,但中國始終選擇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從未放緩改革開放的步伐。這次公佈的兩個方案就再一次釋放出中國不斷深化改革、不斷擴大開放的強烈信號。《前海方案》明確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主題,提出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建設高水準對外開放門戶樞紐的目標,《橫琴方案》提出率先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兩制」優勢的區域開放示範。可以說,「改革」和「開放」是貫穿兩個方案最高頻的關鍵字。改革創新平台、對外開放樞紐、「一國兩制」區域開放示範,讀懂這其中展現的中央堅持改革開放的堅強決心,才能明白兩個方案具有的全域和長遠的戰略意義,才能有勇氣、有毅力堅定地把方案的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第二,兩個方案突出地強調要發揮香港、澳門的優勢。中央一直高度重視港澳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獨特和重要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11月12日會見香港澳門各界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訪問團時開宗明義地指出,在國家改革開放進程中,港澳所處的地位是獨特的,港澳同胞所作出的貢獻是重大的,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習總書記還對港澳同胞和社會各界人士在國家今後的改革開放中更加積極主動作為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我理解,這次出台的兩個方案,體現的是習總書記和黨中央對港澳同胞冀以的厚望。如《前海方案》具體提出要「聚焦人工智慧、健康醫療、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聯網、能源新材料等港澳優勢領域」,並提出要深化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水準等重點任務。這些舉措都是圍繞著更好發揮香港優勢這條主線展開的,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看重和倚重,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和信心。又如,兩個方案都明確提出要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要求,其中,既有與港澳現有標準和規則銜接的具體專案,也有聯合港澳探索有利於新技術新產業發展的法律規則和國際經貿規則創新的要求。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試點和探索率先與港澳合作,從港澳啟動,是實事求是的體現,是對港澳的信任和倚重,關係到國家高水準對外開放樞紐建設,關係到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建設。我們應不負中央期望,拿出敢於涉險灘、敢於啃硬骨頭,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把這項改革進行到底。

第三,《前海方案》對深化深港合作指明了切實可行的路徑。《前海方案》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對深港合作不斷探索發展的成功經驗的總結提升。這幾年在各方努力推動下,深港合作已邁出較大步伐,一些重要項目初見成效。僅就醫療和教育領域而言,可說成績斐然。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實現了深港電子病歷互認,並成為首家「國際新藥准入」指定試點機構,包括院長在內的37名港籍醫生已獲得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正高級職稱證書。特別要提到的是,這家醫院在彙集兩地醫院管理所長的基礎上,創新了一套更具特色的醫院管理模式,是兩地合作辦醫的一大亮點。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已經成為國內一流高校,香港大學深圳校區也正在籌備建設中。目前,香港高校已在深設立77個科研機構,開展研發專案1706個,孵化企業203家,聯合培養近萬名人才,承擔國家、廣東省、深圳市科技研發專案1533項。所有這些都說明,深港合作完全能夠有所作為,完全能夠大有作為。《前海方案》在此基礎上,對深化深港合作提出的目標、任務和舉措,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可操作的施工圖。這將使深港合作大大提質、提速。令人振奮的是,在《前海方案》出台後的一天內,深港就圍繞著科創、高等教育、國際仲裁交流等領域簽署了4份合作協定。

第四、兩個方案貫穿的「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精神,不僅應在橫琴、前海落實,而且在整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都應當貫徹。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法律體系」的特殊情況下推進區域一體化發展。制度差異是大灣區建設的最大優勢,同時也是最大難點。因此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過程中,中央和粵港澳各方都非常重視體制機制的創新。特別是《橫琴方案》提出「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新體制」,這是跨境合作模式的重大創新性突破,更是異質制度框架下開展深度合作的上佳之選。

我理解,「共商」,就是相互尊重、集思廣益,兼顧各方關切,彙聚各方智慧,對合作的目標規劃和重大事項共同協商確定。「共建」,就是對合作事項一旦作出決定,各方一起參與、一起出力,各施所長、各盡所能,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和潛能。「共管」,就是共用權力、共擔責任,對共同決定的事項,明確分工、協同推進、確保落實。「共用」,就是收益共用、互利共贏,讓合作成果公平惠及各參與主體。總之,就是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著辦。我們不僅應當把這種新體制在橫琴落實好,而且應當在前海、南沙、河套等幾個合作區都貫徹這種精神。

我在這裡還要再次提到當年兩部基本法起草的成功經驗,就是一條,在「一國兩制」大原則的前提基礎上,中央與港澳社會之間、香港、澳門社會內部各階層各界之間展開廣泛、深入協商,做到最大程度地照顧各方利益和關切。這是基本法成為特別行政區最佳制度安排的重要經驗。我們在落實兩個方案,推進大灣區建設中應繼續發揚光大這個經驗。

在此我想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對深化粵港澳合作,特別是深港合作,香港準備得怎麼樣了?大家知道,《前海方案》將前海合作區總面積擴容8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到120.56平方公里。但凡瞭解一點深圳發展現狀的人都知道,目前深圳已在深港交界陸河海一帶形成了連片的深港合作平台,可以說,深圳已展開雙臂,向香港敞開懷抱,要與香港充分對接。但陸河海相接的香港新界北地區,似乎沒有多大動靜。眾所周知,香港的產業和城市建設南強北弱,這其中有地理條件的因素,更是歷史的、政治的原因所造成。在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在國家正在走向強起來的今天,如果還有人希望香港與內地保持「距離」,想拉住歷史前進的車輪,甚至還想開歷史倒車,那就未免太可笑了,這種想法註定只能是妄念。順應大勢、發揮優勢、提升優勢,香港才有未來。其實,未來已經到來。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有識之士應當與廣大民眾一起,同心鼎力,開創香港新家園。

最後,我衷心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抓緊重大發展機遇,用好中央支持政策,發揮香港獨特優勢,密切與粵澳合作,在國家新發展格局中扮演起重要角色,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香港更大發展,不讓「歷史性機遇」成為「歷史性遺憾」。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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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最精彩的庭審 法官與黎對答全面睇

2024年12月18日 20:41 最後更新:20: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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