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警方國安處不斷擴展調查範圍,最新一期《東周刊》獨家報道,國安處已把調查範圍擴展至本港公共機構,甚至鎖定醫管局及港鐵。
《東周刊》封面故事。
報道開首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兩者作為服務市民大眾的公共機構,自2019年反修例事件以來,不但被揭發有職員涉嫌參與示威活動被捕,而且有職員組織工會,參與政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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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以《專列護送「黑衣人」,港鐵掂量輕重嗎?》為題點名批評港鐵。
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
報道指出,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因 「35+初選」案被捕,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消息人士形容,在醫管局總部任職助理行政主任的余慧明,與時任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相當熟稔,2019年底反修例事件期間更加籌組和成立醫管局員工陣線,甫成立便獲職工盟支持,出任主席直到今年三月因涉案被起訴才辭任主席職務。
知情人士又提到,工會成立之初,不少核心成員希望一切行動以醫療論述為基礎,但余慧明卻只聽從職工盟行事。她與其他核心成員主打政治議題,並吸納醫護及醫管局的中高層人員,意圖增加號召力及動員力,隨後又借「爆眼女」新聞不斷發酵,更曾發動罷工以威脅政府封關。
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
報道又提到,陣線自成立以來屢就政治議題表態,不停播一些跟醫療議題無關的政治電影,給人感覺似為余慧明參選鋪路,不少醫護不願為余抬轎參選,紛紛退出,結果核心支持者所剩無幾,會員人數更在今年年初暴跌至5000多人。近月,他們夥拍職工盟及賢學思政等組織,繼續宣傳與醫療無關的政治事件,如舉辦「六四」活動,在街頭悼念內地民運人士李旺陽,呼籲市民寫信給余慧明等在囚人士等。
去年年初醫護罷工。
報道又指,警方國安處已緊盯醫管局內所有涉嫌從事反中亂港的人士,惟警方尚未出手,勞工署轄下的職工會登記局率先行動,在本月初指醫管局員工陣線的活動涉嫌與《職工會條例》不符,以及將經費用於政治目的,要求陣線交出相關資料。
人民日報以《專列護送「黑衣人」,港鐵掂量輕重嗎?》為題點名批評港鐵。
至於另一機構港鐵,曾在反修例示威期間安排加開列車,接載示威人士離開。有知情人士透露,平日車務班次調動主要由當值事務經理決定,但當時港鐵已成立心戰室,相信決定由更高職級人士負責,雖然管理層事後解釋是疏導人流,但說法牽強。而2019年10月,港鐵新工會港鐵新動力成立,後來聲稱擁有750名會員,主席陳凱暉曾高調揚言不與示威者割席,又曾於去年2月舉行特別會員大會通過發動擺工,要求港鐵公司發公開信要求政府封關。
港鐵新工會「港鐵新動力」。
有港鐵中人指,港鐵掌舵人不作為、沒擔當,明顯未有整頓內部的員工操守,亦沒法清除內部潛在的反中亂港勢力。而歐陽伯權的主席任期至今年12月底屆滿,是否獲延任將成為關注。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