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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甩趙家賢耳案 趙家賢剖白:「啪喇」一聲「永世都記得」 接受手術時失控爆喊

政事

咬甩趙家賢耳案 趙家賢剖白:「啪喇」一聲「永世都記得」 接受手術時失控爆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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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甩趙家賢耳案 趙家賢剖白:「啪喇」一聲「永世都記得」 接受手術時失控爆喊

2021年11月17日 13:39 最後更新:20:37

前年11月初於太古城中心外1名中年漢陳真涉嫌拿刀襲擊多人,該區時任區議員趙家賢上前勸阻時遭咬甩左耳,陳真否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趙家賢戴着人工左耳出庭作供,他在庭上剖白心情,直言從政以來從未受襲,當時聽到「啪喇」一聲「永世都記得」,他到醫院準備接受手術時「情緒失控、爆喊」,當時心想「點解我想來幫手調解件事件,點解會咁暴力被受襲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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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交代案發地點太古城商場屬自己時任選區範圍,憶述案發當日本來在家整理文宣,收到助手通知商場內有公眾活動「有啲亂」,自己遂盡議員職責,晚上約6時半到場幫忙。當時大量公眾不滿警員進入私人商場,當中絕大部份為防暴警察,太古城商場間行車路上滿布市民及車輛,又有多名保安遭市民圍住大聲質問,群情洶湧。趙身為資深調解員遂在現場了解訴求排解紛爭,疏導交通容讓警車駛離。趙家賢觀看現場片段認出自己當日衣著,解釋自己偏好Adidas衣物,指自己今天到庭除身穿三間Adidas外套外,「𥚃面嗰件Adidas都係有3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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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續指當日市民情緒躁動,有居民亦有區外市民尖銳地質問,「對保安挑機」,自己認為保安當時不可能有回覆令大家滿意,遂以議員身分致電管理商場的太古地產公共事務部聯絡。趙家賢又提到當時市民之間有糾紛,有人說廣東話,亦有人廣東話帶鄉音,而基於自己政治立場溫和,「有啲來想挑機」,「言語上攻擊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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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下午續作供指現場情況稍為安頓好後,便聽到商場西門有人大叫「要人呀!要記者呀!過來!」趙遂連同許多人急步趕去。出門後看見有一長髮女子流血,受傷倒地,另外有一名黑衣男「成身都係血,背脊好明顯俾人𠝹咗幾刀」。趙遂吩咐懂得急救的助手前往照顧傷者,右方則傳來「好大糾紛聲」。趙右轉即看見3至8名市民跟被告口角對峙,被告腳前有一把木柄刀。趙於當區服務超過10年,但從未見過被告,上前了解事件時問道「你做咩打人?」被告帶鄉音回應「我唔係打人,我係打狗」,又稱「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嘛」。當時現場仍有「好多爭執說話」,被告突然右腳大力「吔」向趙左邊跪地女士。趙隨即叫保安控制被告,將被告拍向牆,自己從後推保安協助。

被告拍牆時本來面向牆,與趙身後市民仍然口角,被告情緒激動,突然「成個身郁動,保安唔夠力,佢轉身向出,想兜過自己左面去打市民」,趙不欲形勢惡化,大聲說「唔好」,攤開身體,手垂低「叉開少少」,盡力阻止被告,但趙指被告「好大隻,阻唔到佢,個身過咗我,但將我拉返去身前面,左手捉住我右邊面,右手掂住我後腦,好似保齡球噉拉我個頭埋身,將我左耳拉近佢個口,咬咗落來,佢身材大隻,鉗住咗我對手,發唔到力推唔開,咬住咗,聽到『啪喇』一聲,咬完扯甩(隻耳仔)」。趙家賢憶述「咬完之後2、3秒先劇痛。佢將隻耳仔『lur』落地,又將我個頭拉埋去,想咬我隻右耳,我再有掙扎,(但)睇唔清楚,眼鏡承托唔到跌咗」。趙家賢又言當時「左手掩住隻耳,用右手推開佢,其他市民拉開咗佢」,二人分開後,大叫「呀!我隻左耳!我隻耳呀!」

趙家賢又交代自己近視逾500度,散光逾700度,描述被告身高比自己略高,又交代自己今年3月因「35+」初選案還柙,還柙前重210磅(95公斤),目前重約75公斤。被咬後趙家賢摸向左耳,感覺「痴立立」,因自己患有糖尿病。當時有義務急救員替趙尋回耳朵,放進保鮮袋內保存,而趙則「流血流到休克咁滯,義務急救員摑咗我幾巴,最後醒返」,其後消防到場包紮治理送院。事後醫生曾嘗試將左耳「駁咗50針,駁上去」,惟「血管駁唔到,一星期後左耳變黑壞死,(拆除後)用37針再聯返(傷口)」。趙家賢交代目前人工耳仍然「多窿罅位」,可即時拆除,無法佩戴掛耳式口罩,「一洗頭一定入水」。

趙家賢庭上剖析案發心情,指自己從政以來從未試過遭受暴力襲擊,當時聽到「啪喇」一聲「永世都記得」,本來「諗住攞身軀擋住佢,佢情緒躁動最多打我幾槌」,事發後趙心想「咩事發生!咩事呀?」,「情緒好迷惘、好驚」。到醫院準備接受手術時「情緒失控、爆喊」,醫生需時安撫自己,當時自己心想「點解我想來幫手調解件事件,點解會咁暴力被受襲㗎?」

被告陳真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Louis、梁碧琪、趙家賢Andrew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趙家賢左耳當晚被人咬甩。資料圖片

趙家賢左耳當晚被人咬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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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46歲「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2024年12月23日 11:27 最後更新:13:14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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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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