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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缺席西九倒數 引發無限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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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缺席西九倒數 引發無限聯想

2022年01月01日 10:37 最後更新:10:55

「10、9、8、7、6、5、4、3、2、1」,隨著新年倒數,2022年降臨。在一片歡欣迎新年的氣氛中,本地兩間電視台分別播出元旦跨年倒數節目,這次透過大氣電波的比拚,意想不到還引發了連串的政治聯想。

西九文化區的倒數活動。

西九文化區的倒數活動。

今次是黑暴和疫後首次有公眾聚集的新年活動,過去每年重頭戲都是旅發局贊助的倒數。當時這個官方活動在尖沙嘴舉行,每年都熱鬧得水泄不通,而特首亮相亦成為例牌菜。然而,今年旅發局把活動判了給Viu TV主辦,改成在西九舉行的免費演唱會,主菜是由旗下王牌Mirror掛帥獻唱。演唱會舉行後最惹起議論不是表演的娛樂性,而是特首林鄭月娥一改慣例,沒有出席旅發局的倒數活動,卻跑去大嶼山的寶蓮寺參加無綫轉播的祁福晚會,同場還有中聯辦副主任陳冬出席。

特首林鄭月娥(右)一改慣例,到寶蓮寺參加無綫轉播的祁福晚會。同場還有中聯辦副主任陳冬(左)。

特首林鄭月娥(右)一改慣例,到寶蓮寺參加無綫轉播的祁福晚會。同場還有中聯辦副主任陳冬(左)。

按理說,旅發局是用公帑的機構,論理是「親生仔」,林鄭為何不去現身捧場呢?政圈對此有不同揣測。當中一個是演唱會主辦方覺得邀請官員不合風格,此說起源之一是有相關的政策局局長被人問起元旦會不會去西九看演唱會,局長答案是沒有獲得邀請,如果相關的政策局局長都沒有獲邀,會不會特首也沒有獲邀呢?

第二個揣測,是林鄭有獲邀,但決定不去西九旅發局的活動主持倒數。在此之前,她曾公開表示不知道誰是Mirror,這次就更連「親生仔」旅發局的活動都不出席。對於邀請Mirror表演,側聞有關方面在作出決後曾經向林鄭身邊人打聽有沒有問題,但這樣冒昩的查詢,自然也沒有得到甚麼具體的答案。

最後一個揣測來得更嚇人,就是政府有意改組管治架構,其中一個重要構思是成文體旅局。在政府內部有一派聲音,認為旅發局用政府公帑,但有如獨立王國,若文旅局成立,就應該把旅發局吸納回政府架構之內,變相「殺局」。自從社會運動爆發,中央和政府開始意識到把權力放份下放,成立獨立的官方架構或商業運作的公司,不單在危急關頭無法協調應戰,就算在局面回復平靜後,推動改革都不易貫徹到這些架構,因此萌生收權的想法。

林鄭的任期雖然尚有6個月就完結,但政府架構改組,當然要貫徹中央的意圖,加上只要林鄭一日仍是特首,其動向都仍然有啟示性,這次元旦倒數活動的安排,引發出起一些政治聯想,相信不久將來,就會揭出答案。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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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最精彩的庭審 法官與黎對答全面睇

2024年12月18日 20:41 最後更新:20: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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