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淡水區今日凌晨發生酒後駕駛致命意外。一名29歲女子駛雙門敞篷跑車,撞死54歲工人。涉事女子被發現為無牌及酒後駕駛,此前已有過無牌及酒後駕駛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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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報道,疑犯林女昨晚跟朋友聚餐,林女隨後駕駛跑車行經淡水某路段,當地撞死正在施工的交通工人。警方接報到場時,林女一度在現場失控吼叫。當警方請她出示駕照時,林女卻搖搖頭說,「我沒有!」警方隨後發現,車輛登記人、車牌及駕駛執照,均是林母所有。她2014年曾2度酒駕被逮捕。
林女所發的炫富帖文。網上圖片
經酒測後,林女體內的酒精值高達0.77毫克,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警方另會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汽車所有人允許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向林母開罰最多1.2萬元新台幣的款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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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揭出,林女在Facebook經常炫富,也常與男友四處玩樂享受,上月中拿着兩大疊百元美鈔,寫下「實現你的快樂的目標,有錢就能任性,有錢就是王道。」網民還揭露,林女聲稱畢業於北京服裝學院,但實際學歷為高中。事件曝光後,林女及男友火速關閉Facebook。
涉事的林女與男友常炫富。網上圖片
一名休班警員去年兩個月內,先後六次無牌駕駛私家車,更於平安夜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他的父親則允許他無牌駕車。兩人早前承認酒駕、無牌駕駛及允許他人無牌駕駛等共24項罪名,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警員被判入獄6個月、罰款15500元,他的父親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500元,另外兩人各被判停牌2年。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引述被告於獄中撰寫求情信內容,指已還押3星期,對行為感到羞恥,愧對自己、家人、朋友,香港警隊對他的信任及栽培,違背了自己成為警察維護法紀的初心,亦稱他一直作為警察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惟現在卻倒轉形勢,希望法庭判處寬鬆刑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任職警員的26歲被告姜淇傑連續犯案,須判處不少於3星期的監禁刑期兼罰款,另一名被告,58歲姜知勇因兒子犯案而牽連,考慮他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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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巡邏警員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在長青隧道發現一輛灰色私家車橫過兩條人字形標記,導致一輛的士須急停閃避。警員指示私家車司機停車,但司機並無理會及逃去,期間曾12次橫越雙白線,並加速至時速170公里行駛,調查後發現涉案車輛登記在涉案父親名下。
同日清晨,涉案休班警在天悅邨巴士站被捕並承認案發時駕駛涉事車輛,他沒有車牌,但曾於2023年10至12月期間,多次駕車接載機動部隊同僚上下班,包括由天水圍或洪水橋來往大埔的機動部隊行動基地。警方及後拘捕其父,指他允許兒子無牌駕駛及使用沒有第三者風險投保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