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在西貢大網仔路北潭涌巴士總站拘捕4名男子,包括馮清華、王愷銘、黃姓少年,以及潛逃逾年半的荃灣中槍學生曾志健。他們都涉及反修例案件而被通緝。消息指,4人曾計劃凌晨到西貢黃石碼頭,乘坐快艇,前往台灣。
2019年10月1日,中五學生曾志健在荃灣參與反修例示威,被防暴警用實彈擊中左胸,其後經治理後康復,警方控告他襲警和暴動罪。到2020年12月再訊時,曾志健未有現身,警方當時表示,曾志健最後一次到警署報到的時間為同年10月24日,法庭按控方要求,下令通緝歸案。
值得留意的是,在法庭發出拘補令後,《蘋果日報》隨即刊出曾志健的訪問,指他「日前透過海外組織聯絡《蘋果日報》,表明已改變主意,不會出席今日審訊」,自己已切斷與家人、朋友之間的聯繫,並且「安全逃亡」。
曾志健又提到,他聯同鍾翰林和另外3名示威者,在英國港人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的協助下,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惟早到10分鐘的鍾翰林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其餘4人擾攘半晝,一度成功進入領館,以為「有救」,但領館職員最終以「無法幫忙」為由,要求4人離開。曾志健形容自己似被「出賣」。
報道未有透露曾志健匿藏的地點,僅證實住宿和日常開支由「Friends of Hong Kong」提供。
事後,「 Friends of Hong Kong 」代表曾志健發聲明,提到他今年10月曾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求助,現時「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並且和一名美國公民Ansen同住,不必擔心安全問題。
至於和曾志健一起被補的3名男子,翻查資料,馮清華在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示威被捕,與另外4人被警方控告「暴動」,惟馮清華在審前覆核時缺席聆訊,被法庭頒下拘捕令通緝。同案4名被告於2021年5月5日被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裁定「暴動」及「縱火」等罪成,被判監禁 51 至 56 個月。
王愷銘則涉嫌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反修例示威,王與另外5人事後被警方控告參與非法集結。但2020年王愷銘在上庭前聲稱肚痛,須前往醫院求診,案件其後延期開審。惟王最終亦沒有到庭,其代表律師表示與王失聯,法庭遂發出拘捕令。
最後一名16歲黃姓男子,涉嫌在2019年10月13日將軍澳一帶「私了」便衣警員。他被控暴動、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非法禁錮及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共4項罪名。
高人認為,曾志健在港被補,意味著所謂「安全逃亡」、「與美國公民Ansen同住」的講法純屬虛構,目的是轉移警方視線。
高人又話,不排除仍有反修例案件的通緝犯匿藏在香港人煙稀疏的地區,提醒市民如發現可疑人士,應主動舉報和聯絡警方。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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