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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隔離」關鍵在加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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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隔離」關鍵在加配額

2022年09月01日 20:04 最後更新:20:51

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在粵港政府高層網上會議上,港方提出「逆向隔離」措施,即港人赴內地前先在香港完成隔離,以符合內地「7+3」的隔離規定,再以閉環形式進入深圳,廣東省及深圳市對此建議都表示支持,並同意雙方成立「專班」,商討「逆向隔離」細節。

有市民說,不明白這個新香港「7+3」逆向隔離計畫,和內地的「7+3」隔離計劃有何分別。他認為返大陸會揀內地「7+3」隔離計劃,因為住酒店舒服一點。

主要問題不在乎隔離酒店的選擇,而在於入境內地的配額。

過去香港人經深圳到內地,有人攞了隔離房間配額轉售,出現炒賣配額情況。後來特區政和深圳市政府磋商,自7月10日改變方式,為入境旅客提供隔離醫學觀察的健康釋站,改以抽籤方式分配房間,旅客可於每日朝9晚6申請預約,由系統抽籤,每晚8時公布結果,每日名額2000個,中籤者不可轉讓。由於想入內地人數太多,配額供不應求,想入內地的市民抱怨很難抽得中。

內地控制入境配額,除了因為隔離酒店要大量人手操作,數量有限之外,亦有以行政措施管控輸入疫情的考量。內地政府抗疫失誤要人頭落地,能控制入境人數就盡量控制,以減風險。從深圳抗疫的角度,絕對可以理解。

「逆向隔離」的做法,首先是減輕內地隔酒店的人手負擔,將「7+3」隔離工作放在香港,起碼可減少內地的隔離工作,也可以減少內地隔離人員染疫的風險。

更重要的是可爭取增加每日經深圳返回內地的配額。如果未來每日經深圳回內地的2000個配額不變,市民抽到簽後可以揀內地隔離酒店或香港逆向隔離,新計劃的作用就相當有限。唯一的好處是在港隔離可能收費很低甚至免費,而內地隔離酒店要付費。但現在市民最大意見不是內地酒店隔離成本重,而是抽不到配額回內地。

關鍵是有了「逆向隔離」後可額外增加入境深圳配額。即深圳健康驛站每日抽籤的2000個名額不變,額外增加「逆向隔離」的配額,若每日加到1000、2000個配額,都是德政。

可以這樣理解「逆向隔離」計劃:

1. 香港短期內看不到有疫情清零的可能,內地短期內仍然要求清零,兩者並不對接,所以要求和內地免隔離通關,並不現實,強人之所難。我們唯有寄望內地明年會進一步放寛對外的通關限制,香港只能跟大圍放寛。

2. 在香港和內地暫時不能通關的情況下,要便利想回內地的市民,「7+3」隔離要求避免不了,但在香港隔離可以省卻市民住隔離酒店的開支,若同時額外增加入境配額,就可增加回內地的機會,解決「配額難求」的問題。

3. 要游說深圳市和廣東省開方便之門。內地當官壓力極大,要增加港人入境內地的配額,要內地官員冒更大的風險,香港人要有感激之情,明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4. 香港與廣東省及深圳市所會成立多個專班,加強香港和內地的聯繫合作,我們希望內地幫助香港,香港也要幫內地解決問題。以廣東省發展南沙為例,開始時較困難,現在已一步步搞起來,香港可以為推動南沙發展,出多點力,香港在當中也會找到發展機遇。只要大家都破除門戶之見,一加一會大於二。

特區政府新班子上場後,看到香港和內地加強合作的空間。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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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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