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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樓齡單位業主無視強制驗窗通知 裁罰6900元

社會事

23年樓齡單位業主無視強制驗窗通知 裁罰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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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樓齡單位業主無視強制驗窗通知 裁罰6900元

2023年03月30日 11:52 最後更新:11:53

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就其住宅單位發出的強制驗窗法定通知,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單位位於銅鑼灣天后廟道一幢樓齡23年的住宅樓宇。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0C(4)條向該單位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業主委任合資格人士就該單位窗戶進行檢驗及所需修葺。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故遭屋宇署檢控,並於3月20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通知是嚴重罪行。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向業主提出檢控。

屋宇署。資料圖片

屋宇署。資料圖片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D)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第四級罰款(現時為25,000元)及監禁3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元。

業主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資料圖片

業主3月2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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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通過修例 賦權消防及屋宇署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後向業主收回費用

2024年12月11日 18:41 最後更新:21:37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為舊樓業主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後向有關業主收回工程費用,藉此協助提升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

華豐大廈曾發生火警。 資料圖片

華豐大廈曾發生火警。 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修例規定在1987年或之前落成的目標樓宇,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涉及約14000幢樓宇。目前已進行聯合巡查及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予超過10500幢目標樓宇,發出合共超過39萬張指示,雖然有約4成已獲遵辦或被撤銷,但餘下約6成仍在跟進。

消防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消防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鄧炳強說,政府一直積極用多管齊下的方式向舊樓業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但部分業主尤其「三無大廈」的業主,可能因缺乏籌組能力等,無法籌組相關工程。政府認為有需要修例,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讓政府「進場」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政府亦會推出措施,提升業主自行遵從法例的比率。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他指出在修例通過後,政府會先推行先導計劃,揀選10至20幢樓宇讓政府「進場」,期間政府會密切監察實施過往,部門亦會緊密協調,確保機制有效運作,再決定每年進行的代辦工程數目及時間表,估計每年為20至60幢樓宇進行工程。在釐定代辦工程先後次序的準則方面,政府認為應清晰和客觀,包括樓齡、樓層數目、是否「三無大廈」、是否單梯設計、其他消防安全風險、樓宇的業權情況、相關業主被檢控的次數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又提到消防處已成立支援中心,為舊樓業主提供支援服務,包括講解條例、協調業主、申請資助。他重申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為不遵從條例的樓宇進行代辦工程。

深水埗區舊樓林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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