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提醒公眾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而改動或拆除主力牆,屬違例建築工程。
屋宇署表示,亂拆主力牆不單違法,還會導致嚴重後果,提醒公眾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而改動或拆除主力牆,屬違例建築工程。一經發現,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法定命令,着令有關業主進行所須的修繕工程,並會向涉事人士進行調查及提出檢控。
屋宇署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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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今日(20日)推出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署方表示,業主如欲進行樓宇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以及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才可展開工程,以確保安全及不會違反《建築物條例》。
屋宇署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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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亦須詳細查看批准圖則及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檢視《建築物條例》的相關規定和需否先得到屋宇署的批准才進行有關工程,以確保佔用人及樓宇結構安全。
屋宇署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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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為舊樓業主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後向有關業主收回工程費用,藉此協助提升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
華豐大廈曾發生火警。 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修例規定在1987年或之前落成的目標樓宇,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涉及約14000幢樓宇。目前已進行聯合巡查及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予超過10500幢目標樓宇,發出合共超過39萬張指示,雖然有約4成已獲遵辦或被撤銷,但餘下約6成仍在跟進。
消防處。 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鄧炳強說,政府一直積極用多管齊下的方式向舊樓業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但部分業主尤其「三無大廈」的業主,可能因缺乏籌組能力等,無法籌組相關工程。政府認為有需要修例,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讓政府「進場」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政府亦會推出措施,提升業主自行遵從法例的比率。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他指出在修例通過後,政府會先推行先導計劃,揀選10至20幢樓宇讓政府「進場」,期間政府會密切監察實施過往,部門亦會緊密協調,確保機制有效運作,再決定每年進行的代辦工程數目及時間表,估計每年為20至60幢樓宇進行工程。在釐定代辦工程先後次序的準則方面,政府認為應清晰和客觀,包括樓齡、樓層數目、是否「三無大廈」、是否單梯設計、其他消防安全風險、樓宇的業權情況、相關業主被檢控的次數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又提到消防處已成立支援中心,為舊樓業主提供支援服務,包括講解條例、協調業主、申請資助。他重申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為不遵從條例的樓宇進行代辦工程。
深水埗區舊樓林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