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世界上發生的事情,真是比電影更電影啊。
俄羅斯僱傭兵集團瓦格納領導人普里戈津一夜叛變,但又一夜撤兵。在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的斡旋下,普里戈津鳴金收兵。他未來將會移居白俄羅斯,而其領導的瓦格納集團相當部分的僱傭兵,將與俄羅斯國防部簽署新的合同,意味著管理權將會易主。
俄烏戰爭就好像一部題材豐富的教科書,不止為現代戰爭提供各式各樣的實戰演練,更為國家領導人提供了非常好的管治教案。俄羅斯可謂成也僱傭兵,敗也僱傭兵。僱傭兵有不受控的風險,俄羅斯總統普京為何還要重用瓦格納僱傭兵?
《觀察者網》評論家晨楓,認為瓦格納集團有能人所不能的地方。
1. 幹髒活。俄羅斯在全球多地都有軍事介入,很多時不方便由政府軍出手。瓦格納集團在2014年烏克蘭克里米亞危機時候冒起,由當時俄羅斯聯邦軍隊總參謀部情報總局中校烏特金創辦,如今懷疑普里戈津可能一早已是瓦格納集團的金主。當時在烏克蘭東部盧甘斯克地區的親俄民兵,與烏克蘭政府軍以及反俄民兵發生武裝衝突,普京想保護這些親俄地區的民眾,但又不方便由俄羅斯直接出兵,結果瓦格納集團就乘勢而興,扮演一個非官方的軍事介入角色。
2. 保密性。一場戰爭如不能速戰速決,國內民眾支持,是能否戰勝關鍵,而戰爭的死亡人數是對民眾支持的最大挫傷。在這次俄烏戰爭當中,俄羅斯國內反戰的「士兵母親」運動無聲無息,這與俄羅斯民意對烏克蘭戰爭的支持有關,也與公開的傷亡數字較低有關。
瓦格納集團是私人公司,根本就不需要向外公布傷亡數字。它對成員陣亡的標準撫恤金高達8萬美元,在俄國是很豐厚的賠償。但士兵入職時的協議規定,傷亡者的家屬不准就部隊傷亡情況向外發表意見,否則會取消補償金。所以瓦格納集團並無陣亡消息向外披露,就減低俄羅斯參戰的痛感。
3. 作戰力。烏克蘭雖然是一個一馬平川的地方,本來適合機械化大兵團作戰,但現代作戰依靠先進的C4ISR系統,即指揮、管制及情報集成系統。無論俄羅斯和烏克蘭都缺乏這種系統。這就令俄烏戰爭很快從大穿插的機械化作戰,演變成一種類似第一次大戰式的陣地戰。
在這種血腥艱巨的戰鬥中,瓦格納集團的能力表露無遺,它的確比俄羅斯國防部指揮的正規軍機動靈活,而且戰鬥力頑強,令他們成功在烏東巴赫穆特的關鍵戰場大量消耗烏軍的主力,最後將此關鍵地方攻陷。不過普里戈津與俄羅斯國防部長紹伊古互相搶功,最後演出一場兵變之禍。
在這場叛亂發生期間,西方的輿論甚為興奮,甚至一度認為普京的政權很快會被推翻。而美國官媒《美國之音》也將事件拉扯上中國,報道引述《紐約時報》前駐華記者黃安偉在推特上的評論話:「在整個俄烏戰爭中,如果有一件事能促使習近平重新考慮攻台,那就是瓦格納集團反水了。」
瓦格納集團叛變與中國大陸攻台本來風馬牛不相及,如果普里戈津叛變事件對中國有任何啟示的話,可能是:忠誠比能力重要。一支軍隊如果欠缺忠誠,就算作戰力高強,最後也會成為國家之禍。相信這個教訓,國家領導人必定會研究記取。
盧永雄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