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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行業這棵老樹,索足山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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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行業這棵老樹,索足山埃了

2023年08月04日 18:30

你見一棵老樹,表面枝繁業茂,但如果它生長的整個水文地理環境不佳,甚至還有些毒,它就會一點點地枯掉。香港的士行業,恐怕就是這種狀況。

最近長實賣油塘新盤平了一點點,比同區市價低一成多,就已經成為報紙地產版頭條了。你不去看看的士牌價,它一早跌成大熊市了。

的士牌價跌過不停。據香港的士交易所最新數據顯示,市區的士牌價最新報370萬,但一個月前還是411萬,單月跌10%。而一年前牌價是462萬,一年跌20%,顯示的士牌價最近由慢跌轉入急跌。而市區的士牌價高位是2015年5月的723萬,如今距高位已跌了49%,按下跌20%技術上進入熊市計,早在2018年中,的士牌已跌入熊市,如今已進入深度熊市了。

過去10年香港的士牌價跌過不停。香港的士交易所圖片

過去10年香港的士牌價跌過不停。香港的士交易所圖片

當年的士牌炒高,和經濟暢旺和大量旅客湧入有關,亦和利息低企更有關。2013年至2015年是本地銀行同業拆息過去10年的低潮期,借錢易利息平,的士牌好好炒。

的士牌價暴跌有眾多因素。1. 利息高升。一個月銀行同業拆息由2015年的0.3厘升到如今的5.36厘,利息高資產價跌。2. 生意下降。Uber加入競爭分薄生意,經濟復甦未如理想,富貴遊客未見湧現,港人又多外遊,令的士業收益下跌。3. 司機短缺。如今行行都缺人,入行做的士司機的人數大減,停車場停泊了大量的士,吉車處處,許多空置的士無法營業。車主找不到司機開車,的士的收入歸零,還要供車,這對牌價的影響也很大。

過去18年香港多種利率走勢圖。金管局圖片

過去18年香港多種利率走勢圖。金管局圖片

的士業界叫政府打擊Uber和讓的士加價。其實如果的士行業沒有變革,容許的士不斷加價,只是讓他們飲鴆止渴。

的士行業真正的問題是老化。車主老、司機老、車老,令的士越來越缺乏競爭力。超老司機意外多,的士保險費飆升,由以前每年3萬多元增加至每年5萬多元,變成一個惡性循環。

的士業有無反思為何沒有人入行? 揸的士本來自由自在,有它的吸引力。但如今年青人入行,要揸20年車齡的大皇冠,還要捱貴貴的車租。想揸車可以攞2萬幾做首期,借錢買部20幾萬電動車揸Uber,車又靚,自己又可以決定幾時揸、幾時抖,不用交更,幾好。

你叫政府打壓Uber,那些司機也不會回來揸的士,只會轉去做導遊。你想輸入外勞揸的士,政府諗起80年代的士暴動,點敢得罪司機?

聞說有一間中資大財團,見的士牌價跌到這樣,想入場掃牌以新方法經營。但睇完數後都棄權,話這行業是一個死結,無得搞。

這個死結還有更深的一重。

在牌價急升的時代,5個牌可以變10個牌,50個牌可變100個牌。車主在300萬時買入的牌,升到700萬,加按借多200萬又可以揸多個牌。人人都可以做的士大王,揸到上百個牌的車主也不少,風光時控制7億資產。但如今的士牌比高峰跌近50%,高位加注變成負資產20%,手握100牌若借到盡,補按金都要1億幾,銀行一收債就爆煲。

香港的士行業是一棵老樹,不想改,不會變。利息急升只是落入泥土中的一點山埃,老樹只是借勢枯萎,畢竟它太老太頑固了,即使沒有山埃,也很難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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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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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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