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抵達北京,開始為期四天的訪華行程。
現年52歲的雷蒙多,本是一個正常人,曾經做過創投基金經理,是溫和中間派的代表,不過,在如今美國政治生態中,卻被逼要扮演反華的角色,執行多輪對中國芯片及相關設備的制裁,並且限制對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投資。這個本應是促進中美貿易關係的商務部長,相當難做。
不過雷蒙多這次訪華,看來不想和中國搞對抗。
雷蒙多8月28日與國家商務部長王文濤進行長時間會談,結果達成兩項主要共識:1. 兩國建立出口管制執法信息交流平台。2. 建立副部長級的雙邊商務問題工作小組。
在會談前後,有兩個細節,解釋了美國的讓步。
1. 美企參與。兩國同意建立的雙邊商務問題工作小組,由兩國政府官員和私營行業代表參與。
為何要有私人企業參加政府層級的談判?
可以想像,中國企業和中方官員的意見會相當一致,但美國企業和美方官員的意見會有頗大分歧,美國政府對各種和中國的貿易設限,但美國企業就十分反對。可以這樣推敲,美國大企業信不過政府官員可以代表他們,終於逼到美國政府讓他們參加中美的談判小組。
2. 拜登向美企交功課。雷蒙多訪華前,曾經和上百間美國企業見面。雷蒙多後王文濤會談後也講得直白,說她「兌現了此行出訪前與上百家美企所做的承諾」。由此可見,美企向她施壓力,要她改善和中國的關係。畢竟美國企業三分之一的收入都來自於中國市場,美國企業可不想為政客的激進反華行為埋單。
拜登政府為何選擇在這個時間向中國讓步?
關鍵是選舉臨近。美國總統選舉逐步白熱化,民主黨要向大企業籌款,並且尋求支持。美國巨企自然會打開口牌,話拜登政府這樣和中國打下去,他們不用做生意了。政客面對現實,不讓步,那有巨企願意獻金。
可以想像,這只是一個中美關係和緩的短暫窗口期,美國敵視中國的本質並無改變。中國亦會利用這個窗口期,做她應該做的事情。
盧永雄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