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表示,截至本月中旬,已向屯門蟠龍半島20間獨立屋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清拆有關僭建物及糾正違規地盤平整工程,相關清拆令亦已送交土地註冊處「釘契」。另外,署方已向其中4間獨立屋的業主進行檢控。
有線新聞截圖
屋宇署回覆查詢表示,過去曾因應舉報,就屋苑個別獨立屋的僭建工程及違規地盤平整工程發出清拆令,並向未有遵辦的業主提出檢控。但航拍照片顯示,屋苑內仍有其他獨立屋涉及僭建、違規地盤平整工程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因此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決定鎖定此屋苑的沿海或近斜坡獨立屋並展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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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會繼續聯同地政總署進行聯合行動,並會分批向餘下有違規情況的獨立屋業主發出清拆令,以及跟進已發出清拆令的遵辦情況。
兩名業主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逾22萬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
有關個案涉及大埔大榮里一幢商住大廈3個單位、平台上的5個僭建物,面積由5.5至80平方米,相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提出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以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粉嶺裁判法院。 政府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