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就美國、英國等外國以所謂「媒體自由聯盟」成員名義對香港特區保障新聞自由等狀況顛倒是非和無理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舉例指出目前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共有213家。傳媒一如既往可以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是就著有關的人士或機構的行為,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與新聞自由、或任何人士或機構的背景無關。
發言人重申,任何外國詆毀香港特區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特區法治乃至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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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自由聯盟」指國安法實施以來有媒體工作者因煽動叛亂被捕,包括《立場新聞》高層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令媒體自我審查加劇,亦都損害香港自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21日)進行第94天聆訊。被告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傳送一份經從Signal平台收到的「加密」訊息予泛民友人及下屬包括《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文件涉及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及制裁名單(shit list),屬白宮內部機密文件。黎庭上又聲稱,自己未曾閱讀相關訊息內容,遭法官質疑,指其不知機密內容卻轉發予他人,惟之後黎又改口稱曾「䁽過」,知悉屬特朗普行政命令。
黎智英承認曾轉發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機密文件予泛民友人及下屬。AP圖片
關文渭再提到黎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周後,向陳沛敏發訊息並附上連結,內容提及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訊息中黎提到「我們應該列出一份制裁名單(shit list),牽涉審查的人,其中可能包括恐嚇」。黎指忘記從何處獲得此訊息,但相信是由「白宮內部人士」獲得的內部消息,又指內容屬機密,認為有一定重要性,故他從Signal收到文件後,在WhatsApp轉發給陳沛敏,但他沒閱讀訊息,讓對方看是否有新聞價值,亦有把訊息轉發給其他泛民朋友如李永達、李卓人等。
法官質疑為何黎要將「機密」轉發給朋友。黎指,因訊息在Signal平台加密,故他假設是機密,故傳給密友及信任的人。另外,法官質疑黎認為Signal是更機密的平台,為何黎選擇在WhatsApp傳文件。黎辯稱不懂使用Signal傳送文件。黎後又改口稱,機密的意思是指「Signal」平台是機密而非所傳送的文件是機密。而當法官就黎對資訊「機密」作澄清時,辯方大律師一度打斷法官的對話,被法官斥責勿嘗試轉移話題。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
黎又補充,自己每日接收大量轉發訊息,無可能逐一閱讀,故未曾閱讀該訊息內容,包括訊息中的頭五個字 (Text of Trump’s executive order) 。 惟法官李運騰質疑,黎是否完全不知悉訊息內容?黎支吾回應指「可能有看䁽過頭幾行」(maybe i glance it first couple of lines),其後又改口承認自己知悉內容涉及特朗普行政命令。
黎承認曾下指令 不想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針對他
另外,關在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6月著《壹傳媒》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提醒國際組員工「不要跟紐約時報和CNN針對川普(特朗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是擔心香港《蘋果》抑或是《台蘋》無法繼續運作?
黎指,他一直無介入《蘋果》國際組跟隨《紐約時報》和CNN立場的做法,直至有需要向特朗普尋求協助,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他提出勿針對特朗普,重申不能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發布針對他的文章。
黎智英第二日作供。(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