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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4天|黎傳送特朗普行政命令「加密」訊息予泛民及下屬 遭法官質疑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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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第94天|黎傳送特朗普行政命令「加密」訊息予泛民及下屬 遭法官質疑意圖

      2024年11月21日 18:14 最後更新:11月22日 08: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21日)進行第94天聆訊。被告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傳送一份經從Signal平台收到的「加密」訊息予泛民友人及下屬包括《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文件涉及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及制裁名單(shit list),屬白宮內部機密文件。黎庭上又聲稱,自己未曾閱讀相關訊息內容,遭法官質疑,指其不知機密內容卻轉發予他人,惟之後黎又改口稱曾「䁽過」,知悉屬特朗普行政命令。

      黎智英承認曾轉發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機密文件予泛民友人及下屬。AP圖片

      黎智英承認曾轉發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機密文件予泛民友人及下屬。AP圖片

      關文渭再提到黎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周後,向陳沛敏發訊息並附上連結,內容提及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訊息中黎提到「我們應該列出一份制裁名單(shit list),牽涉審查的人,其中可能包括恐嚇」。黎指忘記從何處獲得此訊息,但相信是由「白宮內部人士」獲得的內部消息,又指內容屬機密,認為有一定重要性,故他從Signal收到文件後,在WhatsApp轉發給陳沛敏,但他沒閱讀訊息,讓對方看是否有新聞價值,亦有把訊息轉發給其他泛民朋友如李永達、李卓人等。

      法官質疑為何黎要將「機密」轉發給朋友。黎指,因訊息在Signal平台加密,故他假設是機密,故傳給密友及信任的人。另外,法官質疑黎認為Signal是更機密的平台,為何黎選擇在WhatsApp傳文件。黎辯稱不懂使用Signal傳送文件。黎後又改口稱,機密的意思是指「Signal」平台是機密而非所傳送的文件是機密。而當法官就黎對資訊「機密」作澄清時,辯方大律師一度打斷法官的對話,被法官斥責勿嘗試轉移話題。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

      黎又補充,自己每日接收大量轉發訊息,無可能逐一閱讀,故未曾閱讀該訊息內容,包括訊息中的頭五個字 (Text of Trump’s executive order) 。 惟法官李運騰質疑,黎是否完全不知悉訊息內容?黎支吾回應指「可能有看䁽過頭幾行」(maybe i glance it first couple of lines),其後又改口承認自己知悉內容涉及特朗普行政命令。

      黎承認曾下指令 不想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針對他

      另外,關在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6月著《壹傳媒》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提醒國際組員工「不要跟紐約時報和CNN針對川普(特朗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是擔心香港《蘋果》抑或是《台蘋》無法繼續運作?

      黎指,他一直無介入《蘋果》國際組跟隨《紐約時報》和CNN立場的做法,直至有需要向特朗普尋求協助,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他提出勿針對特朗普,重申不能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發布針對他的文章。

      黎智英第二日作供。(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第二日作供。(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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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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