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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天 | 黎逾半資金來自海外 分發近億元予泛民 多次轉帳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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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天 | 黎逾半資金來自海外 分發近億元予泛民 多次轉帳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

2024年01月10日 12:21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0日踏入第九天聆訊。控方在庭上讀出高級督察洪麗芬就涉案財務事宜的書面供詞,提到「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多個戶口有逾千萬款項往來,當中多次提款支付香港及海外逾20個媒體等廣告費用逾980萬港元;另黎智英曾向Mark Simon轉帳逾億元,當中逾9000萬元分發予泛民陣營。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宣讀高級督察洪麗芬的36頁書面供詞,指警方透過手令從銀行取得涉案人士及公司的銀行月結單及交易歷史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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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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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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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續保安森嚴。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外續保安森嚴。 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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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曾分6次向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轉帳共175萬港元 

黎智英共開設9個銀行戶口,除於2013年至2020年分86次向Mark Simon匯款共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元分發予泛民陣營政黨及政治人物;黎智英亦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期間,利用LAIS Hotel (CA)等公司,向泛民政黨及政治人物發放逾1,500萬港元,當中包括向公民黨轉帳共約800萬港元、向民主黨轉帳共約500萬港元、向工黨轉帳共約100萬港元、向社民連轉帳共約100萬港元、向區諾軒轉帳共約近38萬港元。

黎智英亦曾分6次向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轉帳共175萬港元;黎又曾分2次向陳日君樞機轉帳350萬港元;黎指示Mark Simon在2019年10月18日捐款2.5萬美元(約20萬港元)給「香港監察」;黎亦透過旗下公司「公明織造廠」及Mark Simon向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共支付400萬港元,另向民主黨支付300萬港元。

黎智英與Mark Simon共同控制9個戶口 資金主要來自海外 

黎智英的財富調查顯示,黎除在本地兩間銀行擁有個人戶口外,亦與Mark Simon等人共同控制9間在香港註冊或在港運作的公司銀行戶口,資金流向顯示,黎近6成資金來自海外,包括美國、台灣及加拿大等地。

「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的銀行戶口於2019年8月2日從Mark Simon的銀行戶口收到30萬港元轉帳;同年10月11日從黎智英戶口收到144.1萬港元;同年11月2日從Mark Simon戶口收到50萬港元;2020年2月24日從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戶口收到8萬港元。陳梓華的銀行戶口並無任何與李宇軒或外海媒體相關的交易記錄。自2020年1月起,陳梓華亦成為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LACOCK Inc.的銀行賬戶唯一簽署人。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從黎智英戶口收逾億港元  大部分款項轉帳予不同政治團體 

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的銀行戶口在2013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間,從黎智英戶口收到逾1億港元轉帳,而根據Mark Simon的稅務紀錄,他在2013年至2020年於蘋果動新聞的收入約100萬港元,即黎轉帳給Mark Simon的款項中大部分並非薪金。根據Mark Simon的戶口交易記錄,至少逾9000萬元分別轉帳給不同政治團體和公眾人物,包括在2014年4月曾轉帳2.2萬元給公民黨、在2016年3月曾轉賬300萬港元給民主黨、及2019年2月曾轉帳25萬港元給支聯會等。

李宇軒2015至2019年間開設6個多種貨幣儲蓄戶口 

警方對李宇軒的財務調查中,發現李在2015至2019年開設共6個多種貨幣儲蓄戶口,34項交易中包括李宇軒於2019年6月透過首次眾籌行動收款,經美國Stripe Payments E Limited轉帳615萬港元到李宇軒渣打銀行戶口;李於2019年8月透過第二次眾籌行動,經《蘋果日報》專欄作家Jack Henry Hazlewood的英國銀行賬戶轉帳約30萬英鎊(約310萬港元)入李宇軒渣打銀行戶口;Mark Simon於2019年11月21日轉帳50萬港元給李宇軒。

黎智英加拿大公司墊支《日經》、《衞報》、《華盛頓郵報》等出版費 

期間李又作出26次提款,包括於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15日向香港及海外逾20個媒體或傳播公司,如自由時報 (Liberty Times)、白宮顧問有限公司(The Whitehouse Consultancy Limited),支付國際宣傳費用逾980萬港元;黎智英擁有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替李宇軒墊支,向《日經》支付約147萬港元的出版費用;「Lais Hotel 」亦在2019年6月向英國《衛報》、美國《華盛頓郵報》、及意大利媒體公司RCS MediaGroup S.p.A分別支付18,000英鎊(約18萬港元)、85,050美元(約66.3萬港元)及20,000歐元(約17.8萬港元)。

李宇軒 (資料圖片)

李宇軒 (資料圖片)

洪麗芬自1982年加入警隊,負責處理涉案人士及公司包括黎智英、李宇軒、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 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財務調查。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預計今可完成宣讀已預備好的控方證人書面供詞,之後播放黎智英逾1小時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法庭外續保安森嚴。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外續保安森嚴。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提出爭議控方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王貴國教授,就制裁所帶來的法律影響所撰寫之專家報告呈堂性,並質疑該報告與本案的相關性,控方要求辯方11日下午5時前提交書面陳詞,控方便在15日提交書面回覆,法庭可在16日開庭處理此爭議。《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的代表大律師王國豪則需續研究及索取指示,才決定是否加入有關爭議。

黎智英昨身穿皮褸、白恤衫及淺色西褲出庭應訊,他向家屬及公眾方向揮手打招呼。

昨日第八天審訊中,控方讀畢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的書面供詞,鄒就涉案的社交媒體包括Whatsapp、Facebook、Twitter、Telegram、Signal、串流媒體平台YouTube等的運作模式提供專家意見;控方又指原訂今傳召張劍虹作供,但考慮辯方代表大律師彭耀鴻未來兩周缺席審訊,故善用法庭時間,先讀出證人供詞,再播放黎智英的錄影會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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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表示,譴責所謂「黎智英海外國際法律團隊」,就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及相關羈押安排,近日再次發布虛假信息和作出抹黑。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所謂團隊多次顛倒是非、公然抹黑特區司法制度和審訊,以及捏造有關黎智英羈押待遇的事實,完全有違法律執業者應秉持的專業操守。黎智英方面早已公開澄清,從沒有給予指示該所謂團隊代其行事,可見該所謂團隊公信力早已存疑。而黎智英真正的代表律師近日澄清,黎智英在獄中獲適切治療及待遇,所謂團隊卻繼續蓄意發布虛假信息,更誤導聯合國及濫用其機制,實在令人震驚。

發言人表示,懲教署一直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並設有機制,包括透過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懲教署處理黎智英相關事宜均採取上述安排,與其他在囚人士無異。有關黎智英與其他囚犯中止交往的安排,多年來是根據黎智英的意願並由署方依法安排。所謂團隊及其他反華分子失實言論,完全是歪曲事實的捏造及卑劣的政治操作,企圖藉此抹黑及攻擊特區政府,用心險惡,行為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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