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九十一日聆訊下午繼續,辯方作中段陳詞,要求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惟控方陳詞指,只須證明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協議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繼續,被告仍有意圖串謀,便可證涉案「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毋須證明各方在法例生效後要重新達成新協議。3名法官將於25日早上10時宣布裁決,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與否。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陳詞時強調,本案的「協議」涉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但因《香港國安法》實施,令協議性質變更,由合法變成非法,「協議」便自動失效。惟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質疑,辯方指會自動失效(frustration)的說法,並不適用於刑事控罪,因這是民事法對「合約」的概念;認為可在沒有法律上合約責任下達成協議,只要被告有意圖串謀,即使他們未開始作出所協議的行為,已可證明他們串謀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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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以35+顛覆案為例,指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已串謀無差別否決財案,法例生效後,並沒跡象顯示有關協議自動瓦解。(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毋須證明各方在《國安法》生效後達成「新協議」 只須證明行為持續
控方認為,本案毋須證明各方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達成「新協議」,只須證明協議行為繼續。周指,黎的犯罪意圖從來沒變,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發表《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及主持其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等,便能證明「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
「從犯證人」陳梓華。
黎著陳梓華續推制裁及國際線活動
控方指, 2020年6月中,社會都知道《香港國安法》將頒布實施,從犯證人陳梓華曾表示擔心《香港國安法》實施,表明「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但黎表示「唔使驚,繼續推制裁」,他亦以身作則繼續在不同媒體呼籲制裁,要求外國關注,又著「重光團隊」繼續國際線活動,更形容《香港國安法》只是「虛張聲勢」。
至於辯方指黎只在其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上發表己見,惟控方指,當《蘋果》高層、控方證人張劍虹及陳沛敏擔心節目應否繼續製作及播放,張更直言指邀請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擔任節目嘉賓太「敏感」,惟黎著他們不用怕,堅持繼續;而控方認為,節目內容屬請求制裁還是發表己見,屬於事實爭議,需由法庭定奪。
控方以35+顛覆案為例,指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已串謀無差別否決財案,法例生效後,並沒跡象顯示有關協議自動瓦解。(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以35+顛覆案為例 《國安法》生效後串謀協議仍維持
控方又以35+顛覆案為例,指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已串謀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並沒跡象顯示有關協議自動瓦解,法庭因而視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維持先前的串謀協議,裁定被告罪成。3名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25日早上宣布案件是否表證成立。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三(18日)進行第112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日作供。
囚車駛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庭上提及2020年9月3日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片段內容,嘉賓為祈福德及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黎智英在節目中提到,蔡英文有一個陳水扁沒有的優勢,就是美國的支持,呼籲美國在亞太地區與其盟國保持關係,並提升台灣地位以對抗中國。黎庭上解釋,因在美國支持下,台灣會更安全。由於台灣更加安全,經濟也有所改善,投資者更有信心投資。辯方問黎智英是否提倡美國干預台灣事務?黎稱他僅指出事實。
黎智英妻子及兒女早上到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在節目中又提到,台灣的芯片產業非常重要,可成為美國針對中國的戰略武器和槓桿,辯方問黎,是否提倡利用芯片技術作為針對中國的槓桿?黎否認,指美國當時已利用芯片技術,指自己僅陳述事實。
法李運騰追問,黎是想(利用芯片技術作為針對中國的槓桿)繼續下去?黎辯稱沒有說希望這種情況繼續下去,指已說過台灣對美國來說非常重要,因為台灣製造業很便宜。法官杜麗冰亦指,黎稱台灣的芯片製造技術是美國政府的戰略武器,不就是鼓勵它繼續下去嗎?黎再辯稱只是陳述事實。
警方在法院外部署及巡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於節目中又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國家」。辯方問黎智英「警察國家」的意思,黎在庭上解釋,「警察國家」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擁有凌駕法律的權力」。法官杜麗冰追問,黎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黎稱「這是你的詮釋」,強調並非這樣想,只是說香港成為警察國家後,警察可以做很多事。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的結論是基於新聞?黎智英表示同意。
辯方展示一則於2020年7月6日黎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立即指出,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指出這是普通法下的一貫做法。黎回應指他當時並不知道,稱自己是被《蘋果》的新聞報道誤導。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不過,杜官隨即質疑。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黎智英。資料圖片
辯方隨後展示上述《蘋果》新聞報道,黎閱讀後發現報道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
法官李素蘭就此質問: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辯方播放黎智英於2020年9月10日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等人進行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片段內容。羅傑斯於節目中提及,英國政府針對香港已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宣佈為港人推出BNO「救生艇」計劃、暫停與本港之間的引渡逃犯協定等,相信有關措施將會陸續有來,羅傑斯認為英國政府需領導國際社會推出更多措施針對中國。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資料圖片
羅傑斯亦於節目中透露自己將把「香港監察」的運作視為其全職工作,繼續專注香港抗爭行動。黎智英對此表示欣喜,並指在《國安法》實施後,羅的角色變得極為重要,要求羅要繼續在海外聲援及針對香港做工作,而且做得「越多越好」(Please help us and do your job as much as possible)。
黎於庭上稱因認為《國安法》實施後,若繼續與外國官員或政府對話,或會被視為勾結外國勢力;因此羅身處外地正好填補這缺口,有助直接促使外國政府及政客發聲及關注香港情況(talking to the politicians, talking to the government officials about hk to be concern about hk which we can, we could not do then)。羅於節目中隨即答應黎的要求,並表示自己一定會盡力為香港發聲。
此外,有聽眾於節目中問黎居港外國人可為香港做甚麼,黎表示他們應促使自己國家及當地政客聲援香港及關注香港情況,黎認為國際間的聲音和壓力,可有效向中央政府施壓。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又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9月17日與《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美國新聞工作者羅塞特 (Claudia Rosett)進行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騰本。黎於節目內稱世界要開始「反抗」和「脅迫」中共去改變 ,並要將中國「同化」到西方價值當中。當被問及「反抗」和「脅迫」的含義時,黎解釋「反抗」是指抵制中共入侵國際規則和體系,而「脅迫」則是強迫中國接受西方價值。黎另補充指「同化」到西方價值觀是指中國要成為西方價值的一部分,而他認為世界只有一種秩序,就是西方文明的秩序。
杜官追問黎,「脅迫中國」的意思是否指要使用武力以令中共融入西方價值觀,黎回答是。杜官進一步追問是什麼樣的武力,黎回覆稱他沒有考慮到特定的武力,指若西方國家聯合起來會形成強大的力量去「說服」中國。杜官隨即提出質疑,指黎說的是「脅迫」(coerce),而不是「說服」(convince)。黎沒有正面回答,只再一次稱若西方國家聯合起來,就是巨大力量。
辯方續指黎稱世界要「反抗」中國在國際貿易以至其他領域的行事方式,問黎所指中國應對國際事務的方式是怎樣的。黎回覆指中國不遵守規則,只按自己的價值觀和規則行事,因而與西方國家產生衝突。法官李素蘭要求黎舉出具體例子說明所指的是什麼國際規則,以及中國怎樣不守規則。惟黎的答案轉彎抹角不著邊際,在李官連番追問下,黎最終稱自己無法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