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鍾麗玲裁定「世界幣」在香港的運作違反《私隱條例》,已發出執行通知,要求停止以虹膜掃瞄裝置收集巿民的虹膜及面容影像。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完成對Worldcoin「世界幣」項目的調查,私隱專員鍾麗玲作出以上裁定。
調查結果顯示,「世界幣」違反《私隱條例》有關個人資料的收集、保留、透明度、查閱及改正資料的保障資料原則,收集面容及虹膜影像並非必需,而且超乎適度;對於「世界幣」會保留個人資料長達10年,用作訓練核實身分程序的人工智能模型,公署認為時間過長,屬於過度保留個人資料。
公署又指,「世界幣」收集個人資料之時或之前,參與者未獲清楚告知法例上訂明需要告知的資訊,包括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以及參與者查閱和更正個人資料的權利和方式等;「世界幣」不公平地收集個人資料,相關《私隱聲明》和《生物辨識資料同意書》的內容不但欠缺中文版本,營運點的職員亦不會向參與者,解說或確認他們明白文件的內容,更不會告知參與者向其披露生物辨識資料的風險又或解答參與者的問題。
公署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曾到「世界幣」在港的6個營運點先後「放蛇」10次,1月底持法庭手令進入有關營運點調查,經過兩輪查訊後完成調查。調查發現,參與「世界幣」項目的人士需要讓有關機構透過虹膜掃瞄收集其面容及虹膜影像以「驗證」人類身分及製作虹膜編碼,藉此獲取註冊身分,可定期免費獲得虛擬貨幣「世界幣」。「世界幣」確認在香港營運期間共對8302人進行面容及虹膜掃瞄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