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拘捕一名29歲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違反個人私隱條例的規定。她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個人資料需要小心保護。示意圖
調查顯示,事主於2021年與一名男子成為戀人,其後一名女子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聯絡事主,表示自己與該男子交往多年,是未婚妻,事主與該男子分手。去年3月起,事主持續收到不同服務供應商的來電及訊息,因而獲悉有人在未經她的同意下,向不同服務供應商披露其個人資料,並以她身份登記約會配對、婚紗、婚宴、財務規劃、進修及移民等服務。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和英文姓名、電郵地址及手提電話號碼等。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感情糾紛而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以滋擾他人。相關披露可能構成「起底」行為,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說,今年首7個月公署收到121宗有關身份證號碼及副本的相關投訴,去年全年則有300宗,數目不少。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新版《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份代號實務守則:資料使用者指引》,鍾麗玲早上在港台節目上說,新版指引是希望向機構說明,收集及處理身份證號碼及副本時要留意的地方。
鍾麗玲說,部分投訴涉及外賣員送外賣到屋苑時,大廈保安員強制要求他們提供身份證號碼。(示意圖)
鍾麗玲說,部分投訴有關外賣員送外賣到屋苑時,大廈保安員強制要求他們提供身份證號碼,有些管理處亦沒有提供替代方法,例如可以查看外賣員的職員證,或要求住客去核實訪客身份等。
她表示,有些投訴關於公司舉行抽獎,過程中要求參與者提供身份證號碼或副本,甚至在公布得獎時,把得獎人的名稱及部分身份證號碼在報章或網頁刊登出來,公署認為,以抽獎券號碼或電話號碼就能夠核實得獎人身份。
在身份證副本方面,鍾麗玲說,如果有公司需要收集身份證副本,需要吸上「副本」兩個字,當機密文件處理,副本不應傳送給公司內部不相關的員工,亦要避免用即時通訊軟件傳送副本。
智能身份證。 入境事務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