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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及職員售賣虛假說明成份新冠口服藥物被判罰款

社會事

藥房及職員售賣虛假說明成份新冠口服藥物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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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及職員售賣虛假說明成份新冠口服藥物被判罰款

2024年05月24日 18:53 最後更新:19:24

一間藥房及其銷售人員,因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附有虛假成分說明的新冠口服藥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和《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萬元及22000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衞生署轉介4宗懷疑供應附有虛假成分聲稱的新冠口服藥物個案,經調查後,23年6月採取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拘捕多名涉案人士,當中包括藥房職員。

其中3宗案件的涉案人士與藥房,早前已因違反兩條條例,分別在觀塘、東區及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就各項控罪分別被判處罰款3000元至7000元、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和被判囚7星期至5個月。

粉嶺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粉嶺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海關對4宗案件的法庭裁決表示歡迎,判刑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對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香港海關由4月24至26日,分別於香港國際機場、深圳灣管制站及油塘破獲三宗毒品案件,共檢獲估計市值共約1900萬元的各類毒品,拘捕6名男子及一名女子。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調查主任蔡琳凌。香港海關FB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調查主任蔡琳凌。香港海關FB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調查主任蔡琳凌表示,檢獲的毒品包括約55公斤懷疑大麻花、7公斤懷疑海洛英、兩公斤懷疑液態依托咪酯(太空油)、200克其他懷疑大麻類毒品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海關機場科空運貨物第二組督察周霆鋒。香港海關FB

海關機場科空運貨物第二組督察周霆鋒。香港海關FB

在第一宗案件,海關機場科空運貨物第二組督察周霆鋒表示,海關24日透過風險評估,在香港國際機場查驗一批由美國抵港並報稱載有LED燈的空運貨物。經檢查後,海關人員發現23個包裝盒內藏有懷疑大麻花,共重約55公斤。

香港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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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琳凌續稱,在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於25日進行監控遞送行動,先在荃灣拘捕一名58歲男子及一名35歲女子,其後於油塘再拘捕兩名分別為27歲及26歲懷疑涉案男子,並在其乘坐之車輛再檢獲共約200克其他懷疑大麻類毒品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案件中首兩名被捕人士暫獲准保釋候查,而其後兩名被捕男子已共同被控以兩項企圖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於4月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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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宗案件、海關25日與內地海關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並根據情報分析在深圳灣管制站查驗一件從泰國經深圳抵港、報稱椰子油的速遞包裹。經檢驗後,海關人員於包裹中發現4樽內藏約兩公斤的懷疑液態依托咪酯(太空油),估計市值約200萬元。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同日在新蒲崗進行監控遞送行動,拘捕兩名14歲和24歲的懷疑涉案男子。他們已被控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其中24歲被捕男子被加控一項抗拒海關人員罪,二人將於4月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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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三宗案件中,海關2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破獲一宗涉及旅客販運毒品案件,一名22歲的男旅客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約7公斤懷疑海洛英,估計市約500萬元,海關人員遂把他拘捕。該名被捕人士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將於4月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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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獲的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毒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蔡琳凌說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香港海關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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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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