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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檢測後未使用食品 食安中心5衞生督察串謀盜竊案8月再訊

社會事

涉偷檢測後未使用食品 食安中心5衞生督察串謀盜竊案8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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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檢測後未使用食品 食安中心5衞生督察串謀盜竊案8月再訊

2024年06月20日 20:07 最後更新:20:42

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等,被廉政公署控告串謀盜竊罪。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5名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等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年齡介乎28至37歲,案發時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他們涉嫌在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中,用公帑向5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涉及金額逾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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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以50萬賄賂檢控官尋求干擾審訊 判囚10個月

2024年09月19日 19:31 最後更新:09月20日 01:21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囚犯,控告他以50萬元行賄一名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對方協助干擾其另一宗刑事案件的審訊。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40歲被告高衛健,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賄賂牴觸社會核心價值,被告守法意識薄弱,並有不同刑事紀錄,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判囚10個月,與被告涉及的其他案件分期執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時被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他同時牽涉一宗將於區域法院審訊的欺詐案。去年2月底,被告在獄中要求寄出掛號信件予律政司一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內附手寫信的影印本。案情透露,被告在信件中提出,會向該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提供賄款50萬元,尋求對方協助干擾欺詐案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罪犯有份參與該案及其犯罪行為,並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被告獨自犯案而結案。

該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收到信件後向管理層匯報事件,律政司即時把個案轉介廉署。律政司及懲教署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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