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指他於在職期間12年內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自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26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廉署。資料圖片
52歲被告,被控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他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被告去年8月退休,他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但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涉嫌於2008年至2020年,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訛稱表格內資料真確完整及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9次預支薪金申請時,正拖欠多間財務機構的債項,每次申請時均欠債約22萬元至52萬元不等,惟被告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該等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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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任期由下月1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政府總部
立法會議員陳健波獲委任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新主席;蕭楚基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及陳勇,以及區璟智均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許樹昌、江智蛟、李彭廣、彭韻僖及陳家殷再度獲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區佩兒和杜勳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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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江玉歡、陳美寳、陳文、杜家駒、霍靜妍、李文光及冼漢廸再度獲委任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成員。許明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陳念慈、陳淑薇、周偉立、廖錦興及溫家傑再獲委任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成員;麥詩敏、詹嘉莉、譚鎮國、李漢祥和羅正杰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李律仁再獲委任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蔡永忠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