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表示,航空公司營辦商不應以乘客殘疾為由,拒絕持機票或已訂位乘客登機。
早前兩名視障人士登上香港快運航班後,有職員以安全為由,要求兩人落機,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要求民航處加強監察。
平機會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一直十分關注殘疾人士的福祉,引述《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指,除非因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航空服務營辦商不應以乘客行動不便或有殘疾為由,拒絕乘客預訂機位,或拒絕持有有效機票或已預訂機位的乘客登機。
平機會稱,市民若認為自己在使用航空服務時受到歧視,可向平機會提出投訴,又引述《殘疾歧視條例》將在訂明活動範疇內,基於某人的殘疾而作出的歧視作為定為違法。有關條例亦保障有殘疾的人士在享用貨品和服務,以及使用設施方面不會基於其殘疾而遭到歧視,當中包括使用航空服務。
另外,平機會表示,民航處已發出《給香港註冊航空公司的指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使用航空服務》,供航空公司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