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土地修訂條例草案》,降低強拍申請門檻,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由現時的80%業權降低至70%或65%,視乎樓齡組別和地區,精簡法律程序及加強支援小業主。
陳學鋒支持草案,認為降低強拍門檻可吸引發展商參與重建項目。
多名法案委員會委員先後發言。民建聯的陳學鋒支持條例草案,認為市區更新的步伐遠遠追不上樓宇急劇老化,樓宇老化問題普遍只有維修及重建兩個方案去處理。他形容,「有肉吃」的已由發展商處理好,剩下的都是「豬頭骨」或是「豬頭骨帶一點肉」。他說,一些地盤細小的舊樓發展參數低,難以吸引發展商,修例降低門檻,可合併毗鄰樓宇,讓「豬頭骨」裡的一點肉可以多一些,吸引發展商參與重建項目。
勞工界的梁子穎亦支持草案,認為單幢樓字的重建價值非常低,未必符合現時社會發展要求,維修費用高,經濟效益也不大,業主亦難以滿足不時修訂的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他同意政府修例強調重建及復修兩軌並行原則,也希望遇到問題時能適度介入。
江玉歡表示將投棄權票,不支持同時降低非指定地區強拍門檻。
選委界的江玉歡則會投棄權票,她支持政府的政策,但不能支持同時降低非指定地區的強拍門檻。她說,舊樓涉及大廈管理、維修及長者安置等更複雜議題,認為修例牽連甚廣,可能低估受影響業主大增的可能。她認為強拍不能解決舊樓破舊的問題,她支持先處理指定地區,但若非指定地區也處理,只會是急於求成。
草案建議降低強拍申請門檻,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由現時的80%業權降低至70%或65%。(資料圖片)
港府今日(10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 (生效日期)公告》,指定條例將於12月6日起開始實施。
《生效日期公告》將於10月1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舊樓
為推動企業重建本港老舊失修的私人樓宇,立法會於7月18日通過《修訂條例》,循四個方向更新及精簡《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下的法定強制售賣制度,包括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便利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精簡強拍制度的法律程序;及加強支援受影響的小業主。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修訂條例》旨在加快私人業權統一以便促進重建老舊失修樓宇,解決這些樓宇的安全隱患和改善民生,同時加強對小業主利益的法律保障。
除了法定保障外,在發展局轄下成立的強拍條例小業主專責辦事處及由市區重建局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強拍條例小業主支援中心,均已於8月27日開始投入服務。
發展局亦會適時尋求立法會批准,為土地審裁處提供額外人手資源,以應付因實施《修訂條例》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及設立貸款擔保計劃,由政府提供擔保,協助合資格的小業主取得銀行貸款,以解決因聘用法律及其他專業人士處理強拍訴訟而引致的現金周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