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涉2019年計劃製造遙控炸彈,放置到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於屯門山坡試爆失敗後被捕,三人被控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其中兩名被告審前認罪,另一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三人30日分別被判囚8年零4個月至12年。
被告分別為報稱兼職廚師的關嘉耀、中學實驗室助理徐天樂和電器技工何健忠。辯方求情時指,今次犯案手法簡單、規模不大,又指有被告故意不帶火柴到場,令涉案土製爆炸未能引爆,過去只是一度陷入愚昧、憤怒、仇恨而迷失本性。
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案件明顯針對當值警員,意圖危害警員生命或造成警員傷亡,是向警員宣戰。她又表示,有被告負責統籌,尋找另兩名被告協助,亦有一至兩名「金主」贊助計劃,認為涉案化學品可造成重大身體損傷,雖然粉末未能引爆令製作炸彈的計劃不成功,但三人的計劃針對執法者,罔顧路障及警署的市民生命安全,行為邪惡 ,一旦計劃成功 ,只會令社會暴力事件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