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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九龍城潑水節涉向警員及記者射水 被控襲警及襲擊案開審

社會事

三男子九龍城潑水節涉向警員及記者射水 被控襲警及襲擊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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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九龍城潑水節涉向警員及記者射水 被控襲警及襲擊案開審

2024年08月02日 18:04 最後更新:08月03日 00:30

九龍城2023年4月潑水節期間,包括Youtuber曾維誠在內的3名男子,涉以水槍射向6名警員及電視台記者,3人早前否認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辯方在庭上播放事發現場的閉路電視影片,顯示當日曾有警員被其他市民射水,但之後沒阻止市民這樣做,潑水活動主辦方成員作供時同意在影片中看到這情況,她承認主辦方不太能執行其向參加者訂下的規則。

辯方表示,被告分別爭議行為是否涉及控罪中的元素、事發時是否有意圖傷人及阻礙警員以及意圖等,控方讀出承認事實,記者及3名輔警也未能在列隊認人的程序中認出其中一名被告。

九龍城區居民聯會時任幹事、現任區議員劉婉燕作供,辯方盤問劉婉燕時,在庭上播放無綫及星島頭條的新聞片段,辯方指出片中的參加者互​相潑水及在行人路上潑水,劉婉燕同意,她也說主辦方不建議像片中參加者那樣用盤直接潑水,片中的水車及臨時水龍頭不是由主辦方提供。

劉婉燕說,當天見到有參加者情緒高漲及在清場時不願意離場,當看到有參加者不斷向某人射水、但那人似乎不願意被射水時,工作人員就會阻止,但她同意主辦方最終不太能執行其訂下的規則。

辯方問劉婉燕是否知道當日曾有警員被其他市民射水但沒阻止市民,她回答說於辯方在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影片中看到這情況。

北角錦屏街警員開槍擊斃襲警精神病男子事件,警方指警員多次警告無效後,別無擇下在1.5米距離開槍打中男子心口,男子中槍後已即時施以急救,又指事件屬不幸、警員做法適當專業冷靜。

現場調查為錦屏街63號。 有線新聞圖片

現場調查為錦屏街63號。 有線新聞圖片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

警方表示,15日晚上9時許接獲男子太太報案,指丈夫當時精神病復發,襲擊母親。衝鋒隊警員到達現場的天台屋時,母親已離開單位,而太太及兩名分租客戶分別反鎖在房間內,當時男子兩隻手分別手持剪刀、以及一把大約30厘米長、刀鋒18厘米的菜刀。

救護車在場戒備。有線新聞圖片

救護車在場戒備。有線新聞圖片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表示,警員當時多次警告無效,男子企圖衝向警員利用武器襲擊,一名警員在別無選擇下向男子開槍並打中胸口,而另一名警員亦有拔槍戒備,在男子倒下後,警員迅速移走武器並進行急救、要求增援,男子送院治理,在晚上約10時半搶救無效死亡,相信子彈仍留在死者身上。

有線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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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國明表示,男子患有精神病多年,有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並有社工跟進,又提到最近家人發覺男子的精神狀態有復發及漸趨嚴重的跡象。他又表示,男子在案發前曾毆打68歲母親,導致對方頭部受傷、手部骨折,其後送院治理,現時情況穩定。

有線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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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國明又指事件屬於不幸,對死者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但認為警員在事件中表現冷靜、堅定,使用武力符合原則,對此予以肯定,又指警方會再作更深入、全面調查。他表示,當時情況危急,男子雙手持有武器衝向警員,警員為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別無選擇下開槍,認為相關做法專業。他表示,警員接受訓練時的準則是開槍要瞄向身體最大部分,認為做法適當。

便衣探員在場調查。有線新聞圖片

便衣探員在場調查。有線新聞圖片

警方表示,開槍的警員是任職8年的衝鋒隊警員,當時沒有配戴盔甲,但手中持有盾牌,開槍的距離約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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