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去年潑水節期間,3名男子以水槍射向3名警員及3名無綫新聞記者,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陳志輝,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26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及32歲紮鐵工人袁子健。裁判官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監禁會是合適選擇,但法庭仍應辯方要求,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考慮此案整體證供以及拍攝到事發經過的影片內容後,肯定案中被射水的警員及記者不同意遭被告射水至這種程度,雖然法庭沒忽視此案發生於潑水節期間、現場人士會互相射水祝福,但被告的行為已必然超越一般行為標準。
九龍城裁判法院
3名被告中,只有袁子健在審訊期間自辯,法庭只能依賴環境證供來審理另外2名被告的案情,最終裁定所有被告案發時都不可能會有真誠但錯誤的信念,他們當時其實知道各事主分別是警員以及工作中的記者,而且不同意被人不斷近距離射水。法庭裁定3名被告蓄意向事主射水,並不是真誠相信事主同意被射水,影片也顯示3人是共同行事,有共同犯罪目的,曾維誠也不能用「粗野嬉戲」作辯護理由。
一名休班男警2日遭一名非華裔男子持利器行劫,警方拘捕一名持行街紙的36歲非華裔男子,他涉嫌行劫及襲警罪,正被扣查。
油尖警區重案組蘇文浩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油尖警區重案組蘇文浩高級督察表示,警方於11月2日凌晨約2點接報,於彌敦道348號外,有一名非華裔男子嘗試偷取一名本地男子的銀包,雙方糾纏期間,受害人表露自己的警察身份,但該名非華裔男子用一把利器多次插向男受害人的頸部以及手腳、受害人不斷嘗試制停該名施襲者但不成功。案發期間亦有途人嘗試勸阻、並拍下片段。最後該名施襲者在搶劫無果之後逃去無蹤。
休班警2日凌晨尖沙咀遇劫。FB視頻 截圖
事件中受害人雖然冇任何財物損失,但頸部同身體多處界傷,其後於伊利沙伯醫院求醫。
休班警2日凌晨尖沙咀遇劫。FB視頻 截圖
油尖警區刑事部接查案件,並進行情報分析以及翻查附近閉路電視,成功鎖定施襲者的身份、探員於同日的中午時分在施襲者位於紅磡的住所將他拘捕,罪名為行劫罪以及襲警罪。該名36歲、持有行街紙的非華裔男子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油尖警區重案組蘇文浩高級督察 (警方圖片)
事件中,警方留意到該名非華裔男子不單止在深夜時分,趁市民疲倦或警戒心低的時候犯案,更隨身帶備利器,雖然類似的案件不常見,但警方對於牽涉及嚴重暴力的罪行,一直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警方有絕對決心與能力偵破嚴重罪案。警方重申,行劫罪是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生監禁。
警方同日中午到疑犯紅磡住所上門將他拘捕,檢獲多部手提電話及錢包等。警方圖片
警方同日中午到疑犯紅磡住所上門將他拘捕,檢獲多部手提電話及錢包等。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