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指出,業主不應抱著大廈已納入重建而不做或拖延維修,否則將負上不遵從政府命令的法律後果,且若因失修而造成人命傷亡,更可能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市建局早前啟動土瓜灣馬頭圍道/落山道發展項目,與毗鄰已核准發展的靠背壟道/浙江街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試點項目一併規劃和設計。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許多住戶均支持重建,認為能改善生活環境,但亦有業主表示,大廈剛開始維修工程,已支付第一期維修費用,現階段啟動重建項目,認為是「白白浪費金錢」,甚至打算不再支付餘下工程的款額。
韋志成在網誌指出,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共有15幢樓宇,其中9幢樓宇、即六成屬「欠缺維修及保養」或「維修及保養欠佳」類別。全部15幢樓宇均收到由屋宇署或消防處發出的法定命令,包括強制驗樓令、渠務修葺令、危險建築物命令和消防安全指示等,但全部尚未遵從,甚至有個別大廈在收到命令後至今超過10年,仍未跟進。
韋志成指出,由宣布展開項目到獲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以及市建局進行收購,一般需時約兩年半。他強調,距離展開收購工作仍有一段時間,希望業主做好大廈維修,不應抱著大廈已納入重建,不做維修就可以「慳錢」、甚至拖延維修工程這些錯誤想法。他又說,項目範圍內的樓宇雖然沒有即時危險,但若業主拖延維修工程,將負上不遵從政府命令的法律後果;這段期間樓宇若因日久失修而造成意外,引致人命傷亡,業主亦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