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早前調查一宗清潔服務公司懷疑合謀定價案件時,持法庭手令搜查涉案公司的辦公室,期間有人試圖刪除多部電腦內與調查相關的檔案及資料。經警方刑事調查後,涉案人士被控一項「銷毀及處置文件」罪,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競委會
就首次有人因不遵從競委會的調查權力而被刑事檢控,競委會表示,《競爭條例》賦予競委會的調查權力,包括要求被調查各方交出文件或資料、出席競委會聆訊以提供相關資料,及憑法庭手令進入並搜查相關處所。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競委會重申,任何人士不應妨礙競委會執行調查權力,任何人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妨礙競委會根據手令進行搜查;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拒絕向競委會提供索取的文件和資料,或在無合理理由的情況下缺席競委會的聆訊等,若指示或協助他人妨礙競委會的調查工作,須負上刑責。
競爭事務委員會13日早展開執法行動,根據法庭手令搜查6個處所,包括一間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的註冊地址,以及5名人士的住所,以調查涉及一項政府資助計劃的懷疑反競爭行為。
競爭事務委員會
案情指,涉案公司及人士向申請政府「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企業提交物流科技方案的報價時,涉嫌從事圍標、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及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
競爭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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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早前接獲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轉介個案,指先導計劃部分申請呈現可疑之處。競委會在信納個案存在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競爭守則的情況下,將個案提升至調查階段,今日的行動也行使了《條例》賦予的其他強制權力,要求各方交出文件和資料,及出席競委會聆訊,以提供與個案相關的資料。
競委會提醒所有企業,絕不可與競爭對手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可能已從事或牽涉入反競爭行為的人士,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