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前年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在向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味精產品「佛手牌味粉」時操控轉售價格的行為。競委會要求審裁處宣布天厨違反第一行為守則,施加罰款,禁止天厨日後從事相同行為並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
案件將於下月25日開審,將各自傳召一名證人,預計審訊需時約9日。
申請人為競委會,答辯人為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天厨作為本港最大的粉狀味精產品供應商之一,期間以不同形式,包括擬定協議、提供指引及發信警告分銷商不得以低於指定價格銷售味粉。例如在2017年2月,天厨得知味粉的批發價格每盒將上調38元後,告知威麒及義漢行將售價由原先的840元提高至880元,以將負擔轉嫁至消費者,並要求「各方能遵守規定,共同營造公平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
另外,當義漢行「逾矩」以較低價格「搶客」時,天厨隨即介入採取制約措施,作威脅或懲罰,批評對方「有違常態以惡意低價競爭,擾亂價格秩序」,最終義漢行終止合約,停止向顧客供應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