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前高級警員,涉嫌未經許可向他人借貸16000元及於債務申報文件上作出虛假陳述,以申請退休後再獲警務處僱用,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獲准予保釋,下周一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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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的高級警員鄧志珩被控兩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9月至10月,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一名收數公司職員接受兩筆各為8000元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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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圖欺騙及誤導警務處而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債務申報表,即在申報表上聲稱自己沒有任何未償還的債務,但被告當時仍欠3間財務公司約93萬元。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工頭」,控告二人涉嫌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4000元賄款,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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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同為碧海土木工程公司的前模板「工頭」,前者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者則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說,案發時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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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被告涉嫌2021年至2022年,先後7次從兩名工人收取合共約39000元賄款,作為該兩名工人能獲碧海聘用的條件。第二名被告則涉嫌2022年7月,以同樣名目向上述兩名工人索取回佣,並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賄款。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涉嫌向他們收取每日200元賄款。